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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配合推进江苏—崇明电网线路建设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

1月22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沪崇府办发〔2025〕2号),其中提到,配合推进江苏—崇明电网线路建设,推进民房搬迁签约等工作。

同时指出,全面实施“光伏+”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稳步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累计达100万千瓦。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完成现有机组“煤改气”清洁能源升级替代工作,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实施CCUS二期改造扩容,建成适配燃机的碳捕集装置。

此外还指出,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全力推行建筑“光伏+”应用。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沪崇府办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结合崇明实际,努力打造美丽上海崇明样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崇明。到2026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美丽崇明建设的实践范例。其中:碳排放强度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国控站点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100%,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稳定,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1.8%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实现空间之美

1.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同管控。

2.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六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坚持生态优先,探索“两山”生态价值转化机制。紧抓绿色农业,打造现代化农业示范高地。聚焦生态经济,提升生态产业发展能级。聚焦民生保障,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不断提升村庄清洁水平。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发展之美

3.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根据市级部门工作部署,推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相关工作,落实碳排放双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4.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全面实施“光伏+”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稳步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累计达100万千瓦。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完成现有机组“煤改气”清洁能源升级替代工作,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实施CCUS二期改造扩容,建成适配燃机的碳捕集装置。配合推进江苏—崇明电网线路建设,推进民房搬迁签约等工作。

5.持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建设。

6.积极建设绿色交通体系。有序推进轨交崇明线、沪渝蓉高铁建设。推进码头内设备和车辆新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购置与充电桩配建,有序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更新,严格落实充电桩配建标准。

7.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全力推行建筑“光伏+”应用。

8.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抓好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一区一点”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探索炉渣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利用途径,提升炉渣综合利用率。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实现环境之美

9.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序推进燃油锅炉、窑炉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炉窑原则上使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聚焦船舶工业等重点行业,推进企业VOCs源头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高污染车辆路检路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重点企业VOCs深化治理、扬尘管控、餐饮油烟管控等六大专项行动。加强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等大气移动源执法检查。推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多部门问题线索和处罚信息共享协同机制。重点信访区域、环境敏感点周边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设。

10.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到2026年,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整治。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一批美丽幸福河湖。持续推进海域综合治理,编制实施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

11.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对受污染耕地落实以“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土壤改良”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做好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跟踪监管。配合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12.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推进长兴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堡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和庙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利用。全面加强建筑垃圾和土方消纳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全面落实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系统。持续开展“无废细胞”建设。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实现人居之美

13.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开展慢行交通体验提升项目,创建慢行交通精品区域。

14.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口袋公园新建改建。推进生态绿道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对社会开放共享。

15.打造生态宜人美丽乡村。出台崇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巩固推广缓释肥应用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到2026年,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率达到100%。

(五)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实现生态之美

16.筑牢城市自然生态屏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崇明北湖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开展公益林质量检查工作。持续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长江禁捕高标准落实。

1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成长兴岛、横沙岛(崇明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

(六)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实现韧性之美

18.加强供水安全保障。配合市级部门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分,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原水输水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保障崇明岛群众饮用水安全。

19.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实施崇明北沿区域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持续开展互花米草、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入侵生物整治工作。

20.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构建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空、天、地”一体化网络,完善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网络和极端事件监测预警,推进崇明气候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开展敏感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气候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打造24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21.严密防控环境风险。配合开展典型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调查评估,推进环境空气污染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开展重点河道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试点。初步建成多层次多元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厂区内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

(七)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实现人文之美

22.培育弘扬生态文化。举办上海崇明生态岛国际论坛,推动国际合作交流。参与生态文学研讨,鼓励参与创作生态文化作品。

23.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推进绿色商场复核与创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专项更新,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推出一批生态旅游精品路线,推动一批生态型A级景区提质升级。

24.建立全民参与行动体系。推动碳普惠方法学、减排项目、减排场景,碳普惠消纳渠道的实践应用,鼓励个人、企业集团积极参与碳普惠项目申报。擦亮崇明生态教育品牌,培育崇明“小生态人”。推进第二轮绿色学校复评和生态学校创建。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区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市级卫生健康示范街镇建设。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科技之美

25.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减污降碳协同、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配合推进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崇明院区(长江口生态研究院)建设。

26.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智慧生态环境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据有机融合,探索创建高质量生态数据应用场景。

(九)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彰显和合之美

27.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加强崇明—南通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水环境协同治理,加大对跨区域非法转移处置固废等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

28.深化生态环境对口合作。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各高校在崇研究机构优势,推进绿色低碳、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合作。

29.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对外交流和国际展示,加大与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合作力度,打响世界级生态岛国际知名度。

(十)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实现善治之美

30.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期筛查线索,依托“四长协同”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公益劳动等替代修复方式。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31.强化政策供给。深化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配合构建上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

三、保障措施

依托崇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美丽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协同推进相关项目。每年开展美丽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上报本领域目标、任务和工程进展及完成情况,配合做好年度跟踪评估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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