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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