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青府办发〔2024〕30号),其中提到,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加快布设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电网设施;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青府办发〔2024〕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
青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根据《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沪委办发〔2024〕49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打造便捷温馨家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一)推进居住环境品质提升。实施约100万平方米旧住房更新改造,大力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包括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升级美丽家园建设,完成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提升改造560户,基本解决“拎马桶”问题;有序推动居民住宅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移交接管,新增接管1400万平方米;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实现物业投诉治理“削峰斩尾强基”;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加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完整社区。(责任单位:房管局、水务局、规划资源局、绿化市容局、发改委)
(二)提升公共空间和交通服务品质。加强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旧改征收基地沿街外墙“水泥封门”问题整治,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医院等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巩固提升内部道路和撤制镇域市容环境治理;建设美丽街区11个,加快推进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景观照明品质提升工作,完成1.5公里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创建3条以上市级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加强违法户外广告执法力度,新建高标准保洁区域6-9个,完成慢行交通专项提升项目20个,建设慢行交通精品区域2个、精品道路15条;推动空间开放和功能融合,打造全龄友好滨水公共空间,完成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附属空间和附属绿地,修缮一批具有水乡特色的文物建筑,鼓励并推动修缮后符合开放利用条件的文物建筑向公众开放;提升交通服务水平,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换乘距离在50米以内的占比达到100%;强化车辆投放、线路服务与实际需求精准匹配,每年投运中小车型公交车5辆。(责任单位:绿化市容局、建管委、城管执法局、文旅局、新城公司)
(三)加快乡村品质升级。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内累计建设6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村;加强村内路桥整治,基本消灭C级局部较差村路,完善临河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立村桥结构安全定期检测机制;形成2-3个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样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建管委)
(四)开展“马路拉链”和道路修复整治。系统整治“马路拉链”,建立“一路发起、多路协同”掘路机制,推进管线工程统筹实施;完善掘路修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修复后竣工验收要求;道路技术状况指标优良率达到70%,在建建设工地周边道路路况全面达到合格以上水平。(责任单位:建管委)
(五)开展违法建筑治理。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彻底清零;对低效用地、“两旧一村”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投诉,依法快速拆除新建、在建违法建筑。(责任单位:规划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城运中心)
(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推进邮政网点、银行营业网点无障碍坡道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低地板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区。(责任单位:相关建设部门)
(七)提升进博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深化进博会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推进《青浦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按照分时、分级、分类原则,进一步优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深化完善“1+8”网格巡查一体化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推进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保障任务,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治理规范安全,推动各类设施减量治理;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数字化成果在进博会期间广泛运用,推进生态环境“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展现整洁有序、绿色低碳、安全美丽的“世界会客厅”风采。(责任单位:绿化市容局、城运中心、城管执法局)
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一)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开展“雷霆行动”文明施工、建筑垃圾领域专项执法,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成效;提升消纳处置能力,加大数据赋能,强化源头工地、运输作业、末端处置全链条监管;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责任单位: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二)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和运行;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建管委)
(三)推动河湖品质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左右;实施河道整治30公里,畅通蓝网主脉络,推动水系、湿地、林地融合发展;按计划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美丽河湖和幸福河湖;集中连片开展以街镇为单元的河道水系生态保护与治理,建成6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片区。(责任单位: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口袋公园不少于4座;健全绿道体系,建设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绿道不少于10公里;推进“一街一景”工作,建成绿化特色道路1条。(责任单位:绿化市容局)
(五)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编制青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评估报告;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系统推进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提升海绵城市建成区比例。(责任单位:建管委)
三、开展重点隐患整治,筑牢安全管理体系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结合区域、“九小场所”和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摸,分类分批整治。(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
(二)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地下老旧市政燃气管道、街坊燃气管道改造,更新老旧居民住宅燃气立管;推动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责任单位:建管委)
(三)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违法违规装修改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自建房安全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建成一批社区微型消防站;初步建立数字体检、专项体检和周期性体检相结合的房屋体检制度;牵头组织对500台投入使用满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建管委、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
(四)加强人口复杂区域整治。结合本区来沪人员总量大、人员变动快的特点,强化对实有人口换新率高的重点区域以及短租房等落实有效管理措施,确保本区实有人口登记率、准确率不低于98%。(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镇)
(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强对供排水、供气、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协同处置;完成300公里排水主管检测,24公里雨污水管道修复或改造;完成61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快污水管道渗漏和错接问题整治,落实管道错接即知即改,2024年底前完成3级及以上结构病害管道修复。(责任单位:相关建设部门、水务局)
(六)优化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运营等领域安全管理;完善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实现主要道路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运营企业及车辆管理,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建管委)
(七)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全覆盖;对限额以下工程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登记备案和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完善日常巡查和专业检查联动机制,推动全量纳管。(责任单位:建管委)
(八)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完成全区740余处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录入;落实人防工程、轨道交通站点等地下空间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责任,加强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预警等安全管理;强化商业和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设施安全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建管委)
(九)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改”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全区充换电柜建设,提升违规入室停放和充电行为技防水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环节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局、建管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四、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一)强化综合监测预警。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报送等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冻雨、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城市运行系统性风险会商研判,推动形成“综合+专业+行业”的多灾种和灾害链风险研判体系。(责任单位:应急局)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优化大客流、极端天气应对等方面应急预案和响应流程;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尤其针对轨交大客流,极端天气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并适时开展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应急局)
(三)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强化防汛抢险、能源保障等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升级防灾减灾救灾装备;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发改委、建管委)
五、夯实数字治理基础,强化场景实战应用
(一)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推进城运平台三期建设,提升实战功能;加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聚焦公共安全隐患类事项,有序拓展管理内容;加强基层网格力量配置,完成覆盖全区联勤联动工作以及村居微网格的基层治理工作网;持续发挥“多格合一”叠加效能,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提升重点事项处置率。(责任单位:城运中心)
(二)加强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城市运行和企业市民高频急难问题,发掘智能化应用场景需求,完成若干个场景的开发与迭代升级;强化管理手段创新,拓展无人机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城运中心、数据局、相关场景建设部门)
(三)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加快布设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电网设施;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实现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信号“能覆盖尽覆盖”;推动街镇集中建设快递公共服务站,新增智能快件箱。(责任单位:数据局、商务委、青浦邮政管理局)
六、完善城市治理制度,加强工作系统支撑
(一)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划细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镇、城区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将体检发现的问题清单转化为项目清单,系统推进“城市病”治理。(责任单位:建管委)
(二)强化投入保障。强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资金绩效分析,提高利用效率;以城市管理精细化项目为重要依据,加强城市维护资金的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建管委、财政局)
(三)强化城市管理执法支撑。动态调整街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队伍标准化建设,深化“城管进社区”,推动精品城管工作室创建;强化管执联动和部门协作,推动行刑衔接。(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司法局、检察院)
(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加大停车难、群租治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噪音扬尘扰民等民生短板问题处置工作力度;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成立商家自治联盟等自律组织,做好优秀自律组织的培育孵化和典型选树工作;做实做深派出所、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广泛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拓展市民参与途径。(责任单位:建管委、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司法局、规划资源局、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城运中心)
(五)深化完善“温暖家”治理体系。以新时代幸福社区为平台,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长效运行机制,深化新版“社区云”推广应用;常态化开展“四百”大走访,指导基层发挥群团组织、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妇女骨干、能人达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作用,动员群众共同参与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专项规约等,引导各类自治主体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积极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数据局)
七、建设一批优秀实践区,打造人民城市典范
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青浦新城、朱家角古镇等重点区域持续深耕细作,建设一批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打造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引领标杆。
(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片区。重点推进华为研发中心、西岑科创园区、西岑科创中心水质净化厂等项目,强化集中示范;围绕“一湖一荡一链”,在完成元荡岸线贯通和生态修复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淀山湖和蓝色珠链岸线贯通和水环境治理;实施沪苏湖铁路练塘站配套项目、青西郊野公园功能提升、金泽古镇风貌保护项目等,配合建设示范区智慧大脑(二期),推进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精细化城管执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经委、区域办、金泽镇、水务局、建管委、数据局、城管执法局、新城公司)
(二)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青浦片区。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文化、教育、体育等市级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布局和实施节奏;研究支持公共绿地植入文化、体育等功能,加快推进安踏体育公园建设。协助推进轨交2号线、13号线西延伸工程,持续配合推进G15等高快速路网功能提升改造、G50扩容工程;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国际社区建设;探索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模式,强化数据链接和共享应用,推进城市运行“智慧大脑”平台建设,依托蟠龙天地、百老汇剧院群、虹馆演艺中心等载体推动青浦片区文旅产业发展;坚持示范引领,配合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高品质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责任单位:虹推办、建管委、绿化市容局、文旅局、徐泾镇、西虹桥公司)
(三)青浦新城区域。聚焦“1+3”重点区域,借鉴全球先进案例,注重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理念,加快青浦之芯岛、环复旦创新圈、新城绿环建设;实施G318改扩建、综合交通枢纽等工程,紧密新城与中心城区、长三角城市之间的联通;大力推进重要廊道及新城内部骨干路网规划建设,加快实现“30、45、60”出行目标,充分发挥交通网络对新城发展的支撑作用;全面完成环城水系三期、上达河中央公园南园项目,率先确立绿色低碳、数字智慧、安全韧性的空间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新城办、建管委、规划资源局、绿化市容局、新城公司)
八、聚焦重点难点领域,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协同联动、创新机制,总结形成一套系统化、制度化的具有青浦特色的城市管理模板。
(一)建筑垃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工程渣土、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泥浆等建筑垃圾,形成多部门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紧盯建筑垃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强化源头产生、过程运输、末端消纳等全流程管控。针对在建工地、居民小区、拆房工地、沿街商铺、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无证运输,擅自处置、非法倾倒等违法现象发生。(牵头单位: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二)住宅小区房屋外墙高坠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区、街镇、居民区三级联动,排查整治多措并举,实现本区房屋高空坠物底数清晰、任务清单明确。按照一般隐患纳入日常管控、较严重隐患基本可控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销项管理。各街镇落实专业化的行业排查检测队伍,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房管局)
(三)市容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以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编制工作为抓手,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浦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形成各级管理部门和多元主体分工明确、统筹高效的协同联动、分类管理机制。围绕市容市貌、违规户外设施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建设美丽街区11个、口袋公园4座,形成长效管理细则,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牵头单位: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
(四)停车资源优化专项行动。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如:住宅、医院、商业综合体等,计划增加停车资源并提供智能化管理服务,同时提升B+R停车便利度,指导街镇优化轨交站点周边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至2025年底,目标是创建6个停车资源优化项目,开工285个公共停车位,新增90个错峰共享停车位,建成3个示范性智慧停车场,并基本实现全区智慧道路停车场全覆盖。(牵头单位:建管委)
(五)河道水体清澈度提升专项行动。结合“水美村庄”“水美社区”试点工作,围绕青浦城区、朱家角练塘古镇区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区域,开展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生态治理模式,因地制宜种植水生植物、投放水生动物等,构建可持续种群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逐步提升水体清澈度。(牵头单位:水务局)
(六)除险保安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行业监管能力提质行动、群众身边隐患清除行动、重点场所底数清查行动、重点领域攻坚整治行动、防汛防台能力提升行动、企业主体责任夯实行动、智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夯实基层安全基础行动、安全环境社会共治行动九大行动深入开展除险保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全区韧性安全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牵头单位:应急局)
(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围绕降低12345物业热线投诉率的目标,深入推进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健全“1+3+N”工作构架,融合多方力量,破解小区物业治理难题;推进落实小区长效自治、行业规范运行、区域协调共治、应急联动处置、先锋示范带头六项工作制度,明确了68项任务,确保完成2024-2026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房管局)
(八)完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平台专项建设。牢牢把握城市生命体、有机体特征,不断丰富完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指标体系。围绕城市运行管理中高频事项和难堵点,建立包含“气象、环境、供应、交通、安全、民生、舆情”八个维度和部分二级维度通用性数字体征指标,科学合理设定数字体征指标阈值和权重,精准划分风险等级,实现潜在风险隐患实时感知、动态监测、精准研判、及时预警。(牵头单位:城运中心)
(九)重点领域违法建筑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别墅违建整治,加大别墅和低层高档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新增违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增违建的发生,维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全面推进存量违建治理;高质量、高效率、高起点办理市民信访投诉的违建、媒体曝光的违建和市级督办件。(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十)幸福社区建设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以党群服务阵地为枢纽和节点,落实基本要求,做实“8+X”功能内容。推动居村社区中心、党群中心、综治中心、卫生站(室)、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居村便民服务中心等融合公共服务空间,提升服务能级。优化长效运行机制,引导街镇建立健全居村委会造血机制,探索多种渠道和资金来源。加强幸福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组建志愿服务队等各类群众组织,发挥“幸福合伙人”、社区达人作用,构建“政府主导、项目带动、共同治理”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共同体。(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
各街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统筹推进,明确牵头部门,协调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完善补短板等工作机制;要提高城市管理作业队伍专业化水平,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要加强与国内外城市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