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青海省把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青海省牢记总书记嘱托,瞄准“四地”建设,在清洁能源、特色产业、生态增汇、体制机制等方面挖潜创新,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抓清洁能源提质扩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青海省政府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开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能源替代、储能多元打造、产业升级推动、发展机制建设“六大行动”。截至2021年底,青海全省清洁能源装机389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90.8%;集中式光伏装机1655万千瓦,装机规模居全国第一。2021年,全省清洁能源发电量845.69亿千瓦时,在总发电量中占比超过85%。
(二)加快绿电外送通道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配置持续优化。建成青豫直流工程,累计向河南输送绿色电力超185亿千瓦时。提升青豫一期通道配套电源运行功率,加快推进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工程,加强交流骨干网架和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开展新能源控制参数优化,完成改造445万千瓦;首批11台新能源分布式调相机全部投入使用,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新能源分布式调相机群,可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185万千瓦。
(三)加快推动储能发展,提升多能互补储能调峰能力。青海省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编制《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3年)》,26个站点抽蓄电站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总装机规模达到4170万千瓦。创新“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推进40万千瓦光热、174.5万千瓦/642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
二、抓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一)强化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作为全国最大的钾肥和纯碱生产基地,青海坚持钾镁锂硼等资源多种类、规模化协同开发,推进盐湖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青海省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青海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行动方案(2021—2035年)》,高位推动盐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盐湖综合利用水平。
(二)推进低碳农牧业发展,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青海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以推进高原绿色农牧业提质增效为重点,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大力推进农牧业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青海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共同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行动方案》,打造基础稳固的农牧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做优做强绿色有机农牧产业。
(三)推进低碳服务业发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省着眼于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着力构建“一环六区两廊多点”的文化旅游发展总体布局。“十三五”以来,建成A级旅游景区134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三江源溯源之旅”等生态旅游精品线路100条。青海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强化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顶层设计,塑造青藏高原国际生态旅游品牌。
三、抓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一)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青海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部署8个方面42项重大行动,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办法和方案、自然保护地分类标准,40个标准化管护站、大数据中心、展陈中心等设施陆续投用,保护地体系管理日趋强化。
(二)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青海省委印发《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先后启动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二期、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青海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及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覆盖青海省国土面积的68%。青海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6.3%增加到2020年的7.5%,草地综合植被覆盖度由2016年的53.3%增加到2020年的57.4%,湿地面积保持在814.36万公顷以上。
(三)着力突破生态系统保碳增汇关键技术。以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开展生态系统气候变化情景下的碳汇功能研究。加快研发乡土草种扩繁、生态恢复新型植物材料、新种质资源创制与生产、退化草地治理修复、多年冻土区冻融预防与治理、草地资源空间优化配置及持续利用等系列保碳增汇创新关键技术体系,加速实现自然保护地内不同退化草地土壤的持续增汇功能。
四、抓体制机制创新,高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全面对标对表,健全政策体系。加强系统谋划,加快构建以《青海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总领,以《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研究》和重点领域、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支撑,以行业主管部门保障方案为辅助的政策框架体系,形成“省级牵头抓总、部门高效协同、行业协调推动、地方细化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借智借力,深化相关领域政策研究。与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统一编制全省“1+6+8”(省级+6大重点领域+8市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筹建青海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各领域权威专家全过程参与政策制定等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谋划策。
(三)强化部门协同,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分市州、分领域、分行业成立由各地区、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37个方案编制工作专班,分批次对相关方案严格把关,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系统有序谋划青海省达峰路径。
(四)实施清单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紧密结合青海“四地”建设、深度融合各行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全面协调各市州发展定位,系统梳理《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将“十大行动”细化为74项重点任务,明确实施范围、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推动碳达峰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