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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电能输送服务 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能源法第七十一条对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作出规定。近年来,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对大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作为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的典型代表,供电企业需要加大新技术研发力度以持续提升电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同时也要确保接入客户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保障大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聚焦更好实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供电企业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供电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布能源输送管网设施的输送能力、接入流程、服务价格等信息,使潜在客户充分了解相关情况,作出合理的决策。这是实现公平、无歧视开放的重要前提。例如,供电企业应实时公开输电线路的负荷情况、发电容量等信息,便于发电企业规划接入和生产。二是准入环节的公平性。在企业等经营主体申请接入能源输送管网时,供电企业应依据明确、公开、统一的标准开展审核,具体可从技术规范和程序规范两方面着手:运营主体的设备设施应当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技术标准,并严格遵守规范的办理程序,如递交并网申请、提供相应的证件和项目资料等。三是服务过程的公正性。当企业等经营主体接入能源输送管网后,供电企业应提供同等质量的服务,例如能源输送的及时性、稳定性、计量准确性等,确保所有接入客户都能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获得稳定可靠的电量供应。

在准入环节提供公平、无歧视的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这给供电企业带来一定挑战。接入大电网的设备设施电压等级、容量、功率,以及距离远近不尽相同,尤其是新能源发电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大,情况较为复杂。当前部分区域电网容量承载力不足,大规模新能源用户并网可能带来电压波动,进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以及供电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供电企业需要重新评估接网的承载力,在保障供电辖区的大电网安全运营、用户的用电质量的同时,公平、无歧视地接入其他经营主体的设备设施。此外,能源行业技术理论复杂,涉及众多专业标准和规范。如何厘清各类标准规范之间的主次关系以及必要性,并获得监管部门和用户的认可,也值得探讨。

为应对上述情况,负责系统接入的供电企业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能源行业技术和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使其能够区分必要标准和非必要标准,遵守程序规范;强化沟通机制,加强与用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沟通,便于监管部门指导供电企业在能源输送服务方面规范标准;还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为公平、无歧视地开展能源输送服务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能源法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供稿单位:湖南衡阳供电公司)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transformer/95383.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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