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盐发改〔2025〕201号)。
其中明确建设条件:
1.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依托合法合规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建设。
2.建筑物和附属物的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的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
3.备案时,项目业主应出具房屋建筑安全承诺书或者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或无法明确提供使用寿命证明的,须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中应对光伏安装情况及使用荷载进行评价(计算)。鉴定报告中评价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建筑物和附属物,严禁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4.建设方案应符合县、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规划要求;应符合城乡建筑风貌管控要求,不得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采光、日照等。项目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项目光伏组件下方的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不得另做他用。
5.建筑屋顶为坡屋面结构的,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建筑屋顶为平屋面结构的,光伏组件安装高度不能超过女儿墙;没有女儿墙或依托平面结构建设的,光伏组件安装最高点距离安装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2米;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面或依托平面的外沿。
6.严禁以建设屋顶光伏为由,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建筑。
原文如下: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用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秩序,持续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规范、安全发展,经研究,制定《关于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海盐县供电公司 嘉兴供电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2025年7月22日
关于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用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光伏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合法使用居民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依照本指导意见进行管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和非自然人户用。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二、建设条件
1.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依托合法合规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建设。
2.建筑物和附属物的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的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
3.备案时,项目业主应出具房屋建筑安全承诺书或者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或无法明确提供使用寿命证明的,须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中应对光伏安装情况及使用荷载进行评价(计算)。鉴定报告中评价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建筑物和附属物,严禁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4.建设方案应符合县、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规划要求;应符合城乡建筑风貌管控要求,不得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采光、日照等。项目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项目光伏组件下方的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不得另做他用。
5.建筑屋顶为坡屋面结构的,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建筑屋顶为平屋面结构的,光伏组件安装高度不能超过女儿墙;没有女儿墙或依托平面结构建设的,光伏组件安装最高点距离安装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2米;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面或依托平面的外沿。
6.严禁以建设屋顶光伏为由,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
采光房、钢棚等违法建筑。
三、备案要求
1.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须履行项目备案手续。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2.备案按照《海盐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办事指南及流程》要求执行。
四、运营和管理要求
1.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加强光伏项目日常安全运维管理,做好在线监测,全面落实巡检测试周期要求。
2.运维服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光伏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和调试等过程记录和资料。
3.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有关设备制造供应商、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调度运行、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等有关管理规定,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当按照调管关系接受相应平台的远程调控。
五、有关工作要求
县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加大对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县发改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规范户用光伏安装建设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各镇(街道)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日常巡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和纠纷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