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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6月3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 《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确重点监管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开放情况,招投标环节是否存在抬高市场准入门槛问题;电网建设工程由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承揽情况。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是否存在许可条件未保持问题。

原文如下: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 《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公司,各有关增量配电企业,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现将《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等决策部署,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推进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公平开放。对电力相关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告知承诺履行情况开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促进电力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二、监管内容

(一)2024年度电网工程市场开放情况

重点监管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开放情况,招投标环节是否存在抬高市场准入门槛问题;电网建设工程由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承揽情况。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是否存在许可条件未保持问题。

监管对象:河南省辖内输供电企业、属于电网关联施工企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二)2024年以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1.发电企业是否存在许可证载明机组容量与批复容量、建设容量不一致问题;是否存在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非法从事供电业务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

2.输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企业)是否存在生产运行、技术、安全、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未按要求报告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请登记事项变更或许可事项变更问题;是否存在允许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机组信息与许可证机组信息差异较大的机组发电上网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是否存在发现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情况未及时上报问题。电网调度机构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报送发电机组清单等信息问题。

3.电力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问题;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问题;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许可证问题。

监管对象:河南省辖内发电企业、输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施工企业。

(三)2024年度告知承诺履行情况

发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发电企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机组投产时间、机组容量)、机组延长服役期等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办理有效期延续等业务,是否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问题。

监管对象:河南省辖内发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四)2024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机组许可情况

重点监管发电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超越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发电业务问题。

监管对象:河南省辖内并网发电企业。

三、工作安排

监管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河南能源监管办负责辖区内监管任务具体实施,分为启动部署、摸底排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下旬)

河南能源监管办印发《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监管要求,做好监管工作安排。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

1.河南省电网调度机构填报并网发电机组清单及《无证并网发电机组情况表》(附件1),结合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排查无证机组并网发电情况。

2.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梳理2024年度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工程项目,填报《电网建设工程中标项目清单》(附件2),并提供电网关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名单。

3.河南省电网关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梳理2024年度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工程项目,填报《电网关联施工企业承揽工程情况表》(附件3)。

4.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汇总上述资料,附件1、2、3于6月16日前报送河南能源监管办。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9月)

1.监管工作方式。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管,抽取的信用等级为C类、D类的企业以及无证并网发电机组所属企业以现场检查为主;一级、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采取现场监管,其他企业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结合监管方式。

2.监管结果应用。对于采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于许可条件未保持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重新核定许可等级或注销许可证;对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总结报告阶段(10月至12月)

河南能源监管办对2025年河南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工作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强化沟通衔接,确保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电力企业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能源监管法律法规及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摸底排查,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共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三)严守工作纪律。现场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保密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焦国杰,0371—65836667

邮 箱:jiaogj@nea.gov.cn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87号5楼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transformer/78785.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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