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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深化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泛在互联数字基建

1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56号),其中指出,深化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煤矿、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布局一批虚拟电厂,推进源网荷储数字协同、智能升级,建设绿色智能电网,建好国家碳计量中心、双碳智慧服务平台、智慧能源数据中心。

积极推广矿山无人化高效运营模式,建设智慧矿山。

同时,打造泛在互联数字基建。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算力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济南、青岛等算力核心枢纽,科学布局重点行业缘计算节点,构建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算力供给体系,打造全国垂直领域行业应用级算力创新高地。

原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

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4〕15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全面转型、持续催生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和数字强省,立足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统筹推进“以数强实”“以实壮数”,大力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和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加快催生数字驱动、智能高效、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新型经济形态,孕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到2027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数字经济提档扩容,核心产业规模加速壮大,数字经济总量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前沿数字技术和优良数字生态高效赋能,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有力,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4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40%,数据市场交易规模突破200亿元;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同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生产组织变革、业态模式创新、商业范式重塑,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5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软件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强化数字赋能增效,促进产业转型跃升

(一)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深入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每年培育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200个以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化工等优势产业,加快探索数实融合新模式,到2027年建成70个省级“产业大脑”,培育10000家“晨星工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垂类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50个左右大模型产业集聚和赋能应用特色园区。高标准打造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速建设4个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聚焦生产工艺优化、智能计划排程、质量精准追溯等重点环节,遴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大力发展在线研发、数字金融、智慧物流、在线检测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打造100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提速发展数字创意、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养老,推广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新模式,构建“产品+内容+场景”的全链式生态。大力发展数字文旅,加大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等新型体验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推动200个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加快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应用。塑强“鲁融易”数字金融服务品牌,完成数字人民币试点任务。深化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全要素集中整合,打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智慧大脑、智慧枢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农业数字化突破行动,围绕粮食单产提升、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快打造数字农业新场景,建设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000处以上。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加快推进龙头企业数字化改造,大幅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完善提升“齐鲁农超”农产品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每年推动10个以上知名品牌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提升智能化追溯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四)加快培育海洋数字经济。实施数字海洋建设工程,在海洋领域打造120处以上新技术应用场景,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数字经济集聚区和数智创新高地。加快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建成超过100PB的存储中心和海洋云平台,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数据信息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智慧海上粮仓”,打造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快海洋药物虚拟筛选、分子智能设计等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建设30个以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公共研发和大数据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策源地。(牵头单位:省海洋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提升数字产业能级,培优育强数字动能

(五)强化前沿数字技术引领。聚焦高性能计算、可见光通讯、未来网络、6G等重点领域,布局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择优对基础研究项目实行长周期支持。围绕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超前部署一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升数字技术策源能力。推出100个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数字化转型、数据基础设施等重大专项支持,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加速重大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动数字技术领域中试熟化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数字领域“山东好成果”遴选发布,构筑“成果-产品-产业”快速转化通道。(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六)做强数字优势产业。深化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链长制”,加速推进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推动先进计算、数字终端、虚拟现实、空天信息等数字产业突破发展,打造20个左右雁阵形优势产业集群,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长10%左右。提速发展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产业,建设济南、青岛两大产业高地,支持有条件的市布局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碳化硅、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全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推出一批鲁版软件“名品”,培育10家左右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软件产业发展高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培育数字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下一代通讯技术、智能算力等数字产业,有序推进脑机接口、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落地,建设一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加快布局“数字低空”产业,促进无人机及各类低空飞行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规划建设一批无人机产业园。扩大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型数字消费,规范发展即时零售等新业态。鼓励发展分享经济,培育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办公等新兴业态。实施数字贸易行动计划,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构筑强大数字生态,夯实融合共生支撑

(八)激活释放数据要素潜能。全面落实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范,加大数据采集存储、清洗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等全链条技术创新和应用力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加强数据要素标准化建设,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完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促进各领域各行业数据高水平融合应用,推动数据产业营收年均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九)优化数字协同共享平台。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提质,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量级,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完善平台经济发展生态,加快培育省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布局建设20家左右平台经济集聚区,促进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网络化协同。支持平台经济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移动支付、跨境电商等领域开放合作,引领商业模式创新,全方位提升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十)创新拓展数智应用场景。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园区数字化转型,创新推出一批协同智造、个性化定制等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化工行业AI大模型开发和应用推广,积极开展园区运行、研发试验、设备巡检、安全管控等“人工智能+”应用,全面提升行业智能化运营水平。深化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煤矿、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布局一批虚拟电厂,推进源网荷储数字协同、智能升级,建设绿色智能电网,建好国家碳计量中心、双碳智慧服务平台、智慧能源数据中心。积极推广矿山无人化高效运营模式,建设智慧矿山。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拓展数字家庭、智慧出行、智慧商圈、智能停车等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十一)打造泛在互联数字基建。建设高速智能通信网络,深入实施“双千兆”网络工程,完善物联网感知网络体系,实施5G轻量化贯通行动,推动多源、多维数据高效接入和便捷汇聚。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推动算力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济南、青岛等算力核心枢纽,科学布局重点行业缘计算节点,构建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算力供给体系,打造全国垂直领域行业应用级算力创新高地。建强融合基础设施,布局一批产业互联网、车联网平台。探索建设以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高速数据网为代表的数据流通设施,加快构建以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为代表的数据安全设施。(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十二)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布局优化、政策协调、改革协同,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按年度滚动制定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目标时限,强化跟踪落实,确保落地达效。各市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加强政策支持。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实融合重点项目建设。统筹中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人工智能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数字产业发展、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实融合发展用地支持,鼓励各市探索弹性灵活的供地方式,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山东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十四)提升数字素养。深化企业家数字化转型培训,举办数实融合专题研修班,引导企业强化数字思维、拓宽转型路径。鼓励高等院校加强数字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交叉学科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培训机构、高校院所合作探索数实融合技能培训新模式,培育一批“数字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一批跨界融合高端数字化人才。(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

(十五)创新制度机制。研究构建反映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统计监测、综合评价体系。推动数实融合领域技术标准制定,加快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细分领域标准化工作。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探索对数实融合领域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期“守信免查”、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模式,强化透明可预期监管,完善数实融合相关领域安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transformer/6582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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