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满足云南电网“十五五”及未来对抽水蓄能建设需求,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本协议。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与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推进丽江永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共同落实国家加快建设重点能源项目的要求,推进丽江永胜抽水蓄能项目(简称“本项目”)开发建设。本项目站址位于丽江市永胜县境内,是国家中长期规划项目,初拟规划装机规模180万千瓦,项目静态投资约90亿元。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和投资金额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和投资计划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 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9月25日与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简称“丽江市政府”,甲方)签订《推进丽江永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级市人民政府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丽江市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9月25日
2.签订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满足云南电网“十五五”及未来对抽水蓄能建设需求,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落实国家加快建设重点能源项目的要求,推进丽江永胜抽水蓄能项目(简称“本项目”)开发建设。本项目站址位于丽江市永胜县境内,是国家中长期规划项目,初拟规划装机规模180万千瓦,项目静态投资约90亿元。
2.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依规主导本项目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甲方支持乙方与各要素保障部门对接,做好本项目排查选点等前期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项目调规和审批工作。甲方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乙方相关优惠政策。
3.乙方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建设领域的优势,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积极申请调规,按规划投产时序要求,以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开展勘测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乙方根据本项目推进情况,新成立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抽水蓄能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和投资金额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和投资计划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