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未分类

吉林辽源:重点推动东丰白云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东丰新华66kV输变电等工程项目建设

,10月8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辽源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统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推进辽源市“绿电”产业园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加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管理,实施新能源汽车运营示范市建设。

优化电力供应体系。落实国家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相关要求,严控大型煤电项目建设,有序开展老旧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重点推动大唐电厂4号机低压缸零功率改造项目。加大电力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推进现代化智能配电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重点推动东丰白云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东丰新华66kV输变电、东辽集贤66kV输变电等工程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源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2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为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优先、高效利用、循环利用转变,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建设“美丽辽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推进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原则,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能源体系和循环型社会建设,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五大工程,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实现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政策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辽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

——坚持高效循环原则。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推动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

——坚持创新驱动原则。把创新驱动摆在核心位置,加强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新技术,催生循环经济发展新动力、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我市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等,突出我市特色特点,科学确定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和方向,因地制宜推动多种模式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原则。发挥市场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依托各类活动载体,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1. 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资源化等功能,提高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推动巨晟轻合金年产10万吨再生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加快互联网与工业的融合发展,推进能源管理智慧化,完成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与互联网回收企业建立战略联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 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其他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钢铁、包装印刷、印染、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行差异化奖惩机制,逐步推进以县为单元的区域清洁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力争到2025年,我市各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鼓励现有园区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有序推进水泥窑、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重点推动实施金刚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参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推进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水厂污泥、农林废弃物等统筹处置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1. 推行农业循环发展模式。依托蛋鸡、梅花鹿、柞蚕、东辽黑猪、食用菌、林果“六大特色”产业和肉牛产业优势,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广畜(禽)、鱼、粮、菜、果协同发展。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发产业模式。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循环链接,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及全量化处置。加快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支持利用秸秆生产聚乳酸、环保板材等新材料、新产品项目建设。开展粪肥还田沃土行动,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化发酵还田、“畜禽粪污+玉米秸秆+微生物”等还田模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发挥基层组织在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中的作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资产品销售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以县区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1. 建设现代化智慧物流体系。谋划建设智慧物流产业园,推广应用智能化物流设施装备,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物流新模式,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做强10条乡村旅游带,积极打造旅游精品村、旅游示范县等。以文化丰富旅游内涵,以旅游兑现文化价值,创建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进旅游与农业、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负责)

3.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编制《辽源市充换电站发展规划》,推动充换电站、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高交通工程的土地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商贸流通绿色发展。以零售批发、住宿餐饮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加快绿色餐饮住宿行业发展,限制和减少一次性消费品,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水技术。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销售节能环保、再生产品,不销售、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快发展新型服务业。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回收废旧通信产品。积极发展线上销售、线上教育、线上医疗,拓展网上销售,推进实现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加快培育电商主体,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直播电商集聚区,重点推动东北袜业园区电商直播网红经济快速发展,打通辽源及周边特色产品的线上渠道,积极对接1688、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和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协调流量资源和平台培训,建立网红经济集聚地和网红学院。推动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平台和休闲娱乐、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生活性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的能源体系。

1. 提高能效水平。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制度转变,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审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常态化监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统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推进辽源市“绿电”产业园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加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管理,实施新能源汽车运营示范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电力供应体系。落实国家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相关要求,严控大型煤电项目建设,有序开展老旧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重点推动大唐电厂4号机低压缸零功率改造项目。加大电力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推进现代化智能配电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重点推动东丰白云22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东丰新华66kV输变电、东辽集贤66kV输变电等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大唐辽源发电厂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鼓励供销系统依托农村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铅蓄电池拆解利用企业规范建设、管理和环境监管,实施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城乡循环发展体系建设。加快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生态补水、景观。加强快递物流业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提升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绿色低碳环保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点工程

(一)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围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组织园区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利用余热余压,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加强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企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工程。

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高效制冷等重点节能工程;开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节水等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围绕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品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农作物秸秆等,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开展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合理布局中转站,建设具备精细分类、预处理等功能的分拣中心,配备粉碎、压缩、打包等机械化设备。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餐厨废弃物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辽源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试点建设,重点推进辽源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程。

积极推进塑料源头减量,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产品,鼓励公众减少使用、循环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规范应用和处置。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加强塑料垃圾末端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杜绝塑料垃圾填埋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加大对循环经济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循环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价格税收政策。

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落实好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的价格政策。用足用好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绿色循环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和减免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对企业和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市级循环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逐级抓好落实。

(二)探索建立统计监测、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建立以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为重点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资源消费量的测算方法和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城市循环发展指数等综合性评价方法。适时建立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县区、各类产业园区、企业落实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宣传报道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和典型模式,对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利用楼宇、公交车、路灯牌、高速公路广告牌等户外传媒开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营造引领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transformer/345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广告位招租

站点公告

网站试运行,请大家关注本站公众号,多提宝贵意见!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