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湖南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获批。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二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国土相关要求,项目单位提交了核准申请及项目申请报告,符合核准条件。
三、核准内容
1、为了满足衡阳地区的负荷发展需求,提高供电能力,同意建设耒阳市东湖圩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编码:2510-430000-04-01-271541),项目单位为湖南耒阳葛洲坝新能源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
3、主要建设内容为:(1)东湖圩乡光伏升压站~龙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架空路径长25km,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单回路电缆路径长0.28km。(2)新建110千伏线路建设光缆50.56km,OPGW光缆路径长2×25km,非金属光缆路径长2×0.28km。
4、项目总投资3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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