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和应急管理部统一安排,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主线,9月份,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和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分7组对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5个产煤省(区、兵团)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共检查29个地市级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6个煤监分局和96处煤矿,查处监管监察部门问题181条、煤矿企业隐患和问题643条(其中重大隐患5条),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煤矿8处,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8个,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
通过综合督查,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了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9月份,全国煤矿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8.9%、30.3%,环比8月份分别下降38.9%、30.7%;国庆期间(10月1日~7日),全国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安全平稳的环境。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15个产煤省(区、兵团)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持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努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同时,督查也发现诸多问题。一是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然严重,“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淘汰退出落实有差距,一些地区小煤矿淘汰退出进展缓慢,态度不坚决,有的妄图借机械化改造、扩能等名义蒙混过关。三是重大灾害治理有待加强,部分煤矿对多种灾害耦合叠加的危害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煤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低,现场管理滑坡。五是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力量明显弱化,基层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分别向各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了意见,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要求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四季度煤矿事故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