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未分类

财政部:延续“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证券时报e公司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下称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33163.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广告位招租

站点公告

网站试运行,请大家关注本站公众号,多提宝贵意见!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