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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负债、去杠杆 煤企涅槃重生之路

在全国杠杆率水平上升的大背景下,煤炭行业作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重点行业,债务风险尤为突出。煤价在2016年之后进入新一轮的上涨周期,与受益于煤价上涨、业绩回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煤企居高不下的负债率。煤企“去杠杆、降负债”道路依然曲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山西煤企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由市场不景气、经济下行压力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导致的。除观念落后、转型迟滞、管理僵化、效率低下等原因外,融资渠道单一、金融创新不足成为最大掣肘,主要表现在:

一、过分依赖间接融资

煤炭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使得煤炭集团公司不得不大量举债。间接融资一直是我省煤企主要的融资模式。行业景气时,资金对于煤炭企业和煤炭行业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加之后来四万亿投资,使煤企获得贷款非常容易。煤企间接融资的益处是拿钱容易,但坏处是债权融资太容易。煤企并不曾认真考虑资金来源、融资方式及途径的潜在影响,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本多利高的融资方式加大了省内煤炭企业的债务负担和杠杆率。

二、融资渠道单一、路径不畅

山西金融行业发展滞后,企业发展缺乏金融创新理念,融资途径和模式单一是不争的事实。受制于产权权属和集团层面股东等因素,省属煤企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渠道阻塞,无法进行股本融资,上市在股权融资、股份支付方面的优势无法利用。尤其在煤炭黄金十年,山西省煤企龙头没有抓住行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没能解决好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使拥有上市公司直接融资平台的煤企没有打通利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通道。

三、资产证券化水平低

山西省煤炭资产占省属国有资产的比重达到36%,但资产证券化水平却很低。当前山西省上市公司39家,其中地方国企20家,主要涉及到资源和机械、金融等领域。省属煤企中同煤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只有20%,焦煤集团26%,远低于神华集团的64%。优质资产沉淀,不能盘活,导致资产不能资本化盘活利用,也限制了企业发展。

山西煤企要涅槃重生,就必须坚定地“降负债、去杠杆”,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努力,共同营造良好融资环境,使企业能按市场化和法制化方式,逐步扭转局面,重获经营活力。尤其今年,煤炭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回暖季,煤企必须抓住有利时机,选择积极正确的路径,加快“去杠杆”的步伐,坚决避免重蹈因市场行情渐暖而重启的新一轮债务融资的覆辙。

1.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兼并重组整合

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战略重组亟待破冰。山西煤炭产量常年居于全国前两位,但并未形成神华集团这样举足轻重的市场力量,即便是全国煤企排名第二的同煤也与神华差距较大。2016年,神华年产量43326万吨,同煤为17351万吨,只占到神华的40%。我省煤炭行业战略重组有利于提升竞争地位,形成有影响力的煤炭集团,增强市场话语权。在2008年完成的上一轮兼并重组整合之后,新一轮山西煤炭兼并重组整合要转换思路,突破集团限制,努力突出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竞争能力,细分市场,做大做强,实现煤炭资源的战略重组整合。

2.抓住窗口期积极开展多渠道融资

在煤炭市场迎来回暖之际,抓紧时机,尽快启动股权融资计划、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融资渠道,加快混改步伐,有序偿还高成本债务,降低煤炭企业杠杆。山西煤企要积极利用股权进行直接融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煤企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利用既有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掘自身资源、优势及潜力,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充分融资。当然,在这个阶段,一定要谨防市场回暖后,银行、金融机构及投资人因重拾对煤企的信心,逐渐对煤企开启的新一轮债务融资。煤企应当积极主动避免再次陷入债务融资泥沼。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要鼓励省内企业“走出去”,省外企业“走进来”,通过“资本换市场、资源换市场、项目换市场”模式,向战略投资者出让,向上下游投资者出让,吸引外来投资者采取合资合作、参股重组、购买控股等多种方式,加大股权合作力度,实现股权多元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3.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

未来山西煤企资产证券化有待进一步全面推开。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各种股权、债权、远期,甚至是违约债务等都可以做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去杠杆、去库存,把重资产转成轻资产,轻装上阵。2015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已经先于国务院文件出台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并将以同煤集团为试点,探索推进采矿权收益资产证券化。在利用资产证券化去杠杆的过程中,应更多地依靠市场化途径,帮助企业解困脱困。对负债率偏高,但未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企业,通过将收益权证券化,帮助企业直接融资,是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的新途径。

4.稳妥处置不良资产

稳妥处置煤炭企业不良资产及银行享有的不良煤炭企业债权。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机构应当积极用足用好现有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力争做到应核尽核。继续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金融债等,增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能力;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以折扣价购买债权银行的不良贷款,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试点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为银行处置煤炭行业不良贷款开辟新的渠道。鼓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煤炭行业不良资产处置。

5.稳步推进煤炭企业市场化债转股

市场化债转股作为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手段,可以增强资本实力,降低财务成本,推动股权多元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2016年,我省已经先期开展了美锦集团的“债转股”试点工作。之后,又陆续开展了焦煤集团与建设银行之间250亿元资金规模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工商银行与同煤集团、阳煤集团、太钢集团三家企业300亿资金规模的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债转股能够为上述企业带来一定的缓冲期,帮助企业改善和调整优化资本结构。未来,应当加大市场化债转股的推进力度。

综上,未来国家“去产能、去杠杆”总体方向不会变,且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政府、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应同心协力,采取多种措施帮助煤企“降负债、去杠杆”,助力煤企解困脱困、涅槃重生,助力山西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生姚婷)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30236.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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