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广南供电局关于划定2025年电力设施保护区清单公布。
10kV电力线路(含客户产权)

备注:10kV电力线路包括10kV线路所属支线、台区设备。
二、电力设施保护区和保护措施
依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投影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电压等级 保护区范围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800千伏 30米
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边导线在居民区、非居民区、交通困难地区与地面、建筑物、树木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
2.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各级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距离如下:
电压等级 杆塔基础 拉线基础
35千伏以下 5米 2米
110千伏及以上 10米 3米
3.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志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湖泊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
4.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
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保护区:厂、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
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水、油、气、灰、渣、煤等输送管道(沟)、专用道路保护区:输送管道(沟)、专用道路两侧各1.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特殊发电厂保护区:风力发电设备区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发电厂水库保护区:大坝周围50米,输水渠道山坡段两侧各10米、坝区段两侧各3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二)保护措施
依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广南供电局
2025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