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能源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近期,华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贯彻全国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派出机构能源监管作用,主动谋划开展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发挥好派出机构的职责定位,组织重大问题研究。国家能源局去年5月印发《“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后,立足对规划提出建议的监管职责,发挥监管机构专业优势和能源企业人才优势,成立华北区域“十五五”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领导小组,组织区域内30余家主要能源企业开展调查研究。7月以来,制定方案启动研究,会同专家座谈研讨、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90余项重大问题研究方向,分能源类型选取各牵头单位。
二是实时把握好研究进展,引导问题研究取得实效。继9月初召开启动会后,定期召开线上进度协调会,按照“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管网”行业划分,与能源企业分六批次进行交流座谈,全面掌握课题研究进度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问题。要求各单位在研究过程中要把握好“立足全局和局部视野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把握好研究和规划编制的统筹,围绕落实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深入分析论证;把握好研究与“十四五”规划落实的衔接,将“十四五”能源规划落地的落实、重点任务推进和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融入到重大问题研究中。
三是综合分析研究成果,提出能源发展重大问题建议。华北能源监管局聚焦能源安全和低碳转型等全局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组建专班深入汇总分析各单位研究成果,结合日常监管、多方征求意见,形成《华北区域“十五五”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有关建议》报国家能源局。对华北区域“十五五”能源发展各项基本指标进行预测,并总结提出聚焦稳产增供,夯实能源安全基础;锚定“双碳”目标,推动能源高质量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强化政策机制,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能源发展环境;建设局部坚强电网,保障首都能源可靠供应等六方面发展建议,切实履行了对于能源规划提出建议的职责要求。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立足“十五五”能源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加强综合性、趋势性研判,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京津冀蒙的能源规划编制,协同做好国家和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积极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