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4号)。
其中明确
支持智算算力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智算中心为南A中心提供算力服务,对规模达到100PFlops以上的新建项目,在用地保障、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用能需求、融资服务等方面,按有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降低用电成本。鼓励算力企业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绿电直供等试点建设,创新算力电力协同机制,推进数电联营,通过绿电交易降低算力企业用电成本。
原文如下: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10日
南宁市支持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高质量发展第一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南A中心)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助力广西打造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枢纽,更好服务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出如下措施。
一、促进人工智能企业集聚
(一)提供场地支持。对入驻南A中心展示中心、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和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的企业及团队,提供零租金“拎包入住”办公场地,单个主体的支持期限不少于2年、人均最高15平方米、累计最高500平方米。对人工智能制造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开展生产活动的,另行给予专项支持。
(二)给予创新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入驻南A中心的初创型创新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和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三)提供住房公寓支持。对入驻的企业、团队,给予其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最长2年、最高20人的人才公寓免租名额;非南宁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2年内)到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求职的,可申请最长15天的人才驿站免费住宿。人才购房按现行政策给予支持。
(四)给予展示推广支持。对利用南A中心展示中心开展推广展示、新品发布、项目路演等活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行业组织,给予最长12个月的零租金展位支持;对重大技术方案和智能新品发布、项目路演等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经费30%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五)支持东盟企业入驻。对来自东盟地区入驻南A中心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团队,按上述(一)(二)(三)(四)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大2倍支持。
二、支持数据治理和开放
(六)支持建设数据集。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通过采集、清洗、标注、评价等方式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含语料库),根据数据类型、规模、质量及开放共享等情况进行评定,按不同等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七)支持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发利用南宁市公共数据资源,支持其通过南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开展数据融合应用,对形成高质量数据产品和优质数据服务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模型开发与应用
(八)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南宁市人工智能科技专项,鼓励国内和东盟人工智能企业到南A中心设立研发中心,聚焦模型开发、高效数据处理、人工智能芯片、数据跨境安全、具身智能等领域,开展本地化前沿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经立项可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九)支持模型训练。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算力券”,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购买南A中心的算力服务,每年按实际使用算力结算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购买非关联方语料用于模型研发和应用,按其实际交易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十)支持模型场景应用落地。鼓励围绕“人工智能+”文旅、制造、金融、交通、农业、医疗、教育、社会治理等领域打造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根据场景的适用性、创新性、应用效果等情况,每年评定标杆型示范应用场景,按场景建设规模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一)鼓励开展模型合规备案。对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该模型技术评测(或相应评估)情况以及模型评测相关费用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支持与东盟地区的企业和机构开展合作
(十二)支持面向东盟开展培训实训。鼓励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在南A中心展示中心开展面向东盟地区公务人员、企业员工等群体的人工智能培训、实训,对每年累计培训500人以上的培训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十三)支持面向东盟举办论坛峰会。鼓励举办面向东盟地区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高端论坛、产业峰会、行业展会、赛事等活动,对经南A中心认可的活动可按活动成本费用的50%给予支持,其中在东盟地区举办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在南A中心举办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十四)支持面向东盟应用场景落地。支持入驻企业和东盟地区的企业、机构开展联合创新、模型开发、场景应用等合作,在东盟地区开展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国际传播、智慧农业、远程医疗、灾害预警、安全防护、国际贸易、智慧教育、能源管理等领域的场景应用创新,对已在东盟地区实现落地应用的,经评定按其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五、支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支持智算算力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智算中心为南A中心提供算力服务,对规模达到100PFlops以上的新建项目,在用地保障、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用能需求、融资服务等方面,按有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
(十六)支持降低用电成本。鼓励算力企业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绿电直供等试点建设,创新算力电力协同机制,推进数电联营,通过绿电交易降低算力企业用电成本。
六、支持高端人才集聚
(十七)支持引进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重点企业新引进担任高管职务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且由该企业支付薪酬的,给予其税后薪酬10%的奖励,奖励年限最长3年。
(十八)支持集聚高端科技人才。对入驻南A中心的科技型规上人工智能企业新招用并支付年度薪酬总额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高端科技人才,分别按照税后薪酬的2%、6%、10%的比例予以薪酬奖励,奖励期限最长3年。
七、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十九)落实税收减免。对符合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等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条款的企业,可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二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争取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型人工智能企业和项目。
(二十一)支持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按照贷款利率给予企业最高2个百分点的利息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企业支付给银行利息的50%,单个企业补贴期限最长3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
(二十二)支持企业资金申报。全力协助入驻企业申请享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税收、研发、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的相关项目列为重点规划项目,并优先推动申报国债、专项债、财政资金等专项资金。
本措施适用于自2025年3月1日起入驻南A中心的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单位,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为支持南A中心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批政策措施,与自治区、南宁市现行政策以及今后滚动出台的新政策存在交叉、重复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措施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数据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