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汕尾市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指出,为配合提高汕尾市供电可靠性,汕尾供电局要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电力营商环境。
(一)对标国内领先标准和水平,出台相应的优质供电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不断提高电网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供电可靠性。
(三)扩大不停电作业范围,拓展复杂条件下的不停电作业,提升计划停电管控水平,持续降低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和年平均停电次数。
(四)深化“互联网+”服务,推动智慧无人营业厅建设,提供线上申请办电、查询进度等服务。明确线上办电服务的范围和标准,简化客户办电资料,进一步提升客户获得电力便利度。
(五)加强政企联动、数据互通,优化内部接电工作流程,加强时限管控,不断简化客户办电环节,持续压减客户电力接入时间。
(六)开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为客户提供“1+N”综合能源解决方案,进一步减低客户用电成本。
(七)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电价和服务政策,及时在线上、线下公开电价、服务标准,提升供电服务透明度。
原文如下: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汕尾市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了《汕尾市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实施办法》(汕发改能源函〔2022〕412 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更新完善《汕尾市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能源和资环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和电话:陈夏鲁,0660-338360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楼
电子邮箱:swfgnyk@163.com。
附件:汕尾市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