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其中指出,加大电网升级改造,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提升系统消纳能力,将建筑光伏发电纳入新能源消纳总体规模,服务并网接入。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地区负荷水平、电力系统承载能力、消纳情况统筹项目实施。国网电力企业应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同步开展建筑供电、光伏并网受理。建筑光伏项目未进行消防审验、备案、竣工验收的,不得并网。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904室(邮政编码:230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hjskjc@126.com。
联系电话:0551-62871283、62871529。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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