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明确,并网主体、电网企业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以及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电气设备运行规程,共同 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调控机构按各自调度管辖范 围负责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电化学储能并网主体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 号)要求,积 极参加国家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在确保 安全前提下推动有关工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