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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