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依托自治区一流学科、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自治区提质培育学科等项目,支持自治区高等学校的“生物学”“生态学”“草学”“林业工程”“生物科学”“环境科学”等建设成效较好的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和新能源学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大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向具有绿色低碳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治区高等学校倾斜招生计划。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引导职业院校增设低碳建筑、光伏、水电、风电、环保、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相关专业,推动生态文明和职业规划相结合,适度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培育。加强高等学校有组织科研,加快绿色低碳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新突破。围绕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零碳)校园建设、校企合作、稀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与开发、石墨(烯)、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节能、化工、冶金、碳汇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在高等学校进行立项研究。鼓励支持自治区高等学校开展碳中和协同创新、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开展绿色低碳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
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层次、各领域,培养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适应绿色低碳社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一代青少年,发挥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功能,为实现内蒙古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教育智慧和力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提出的“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绿色低碳发展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构建特色鲜明、上下衔接、内容丰富的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坚持集约节约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全面普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有关高校初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明显提升。
到2030年,实现学生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的系统养成和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绿色低碳理念育人体系并贯通青少年成长的全过程,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碳达峰碳中和一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
三、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教育教学
(一)把绿色低碳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各学段课程教材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融入国民教育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和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普及工作。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系统规划、科学设计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学前教育阶段注重通过绘本、动画等资源启蒙幼儿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绿色低碳生活的习惯养成。基础教育阶段,落实相应课程方案和相关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心理特点和学习水平,在生物、地理、物理、化学、科学等教材中有机融入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教育内容。高等教育阶段,加强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交叉融合贯通,建立覆盖气候系统、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城乡建设、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核心知识体系,通过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教学框架,及时调整和更新传统教学理论和教学模式,组织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碳达峰碳中和通识课程、辅修专业及能力提升项目。鼓励支持编写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精品教材,形成优质资源库。职业教育阶段,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完善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相关必修和选修课程设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教师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培训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学科和专业相匹配的师资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师范类院校及开设师范类专业的院校,要结合实际,在校长和教师培训、师范生课程体系中加入碳达峰碳中和最新知识、绿色低碳发展最新要求、教育领域职责和使命等内容,推动教师队伍率先树立绿色低碳理念,提升传播绿色低碳知识的能力。(责任部门:自治区教育厅)
(三)把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纳入高等学校思政工作体系
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绿色低碳发展有关内容有机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宣讲、专家报告会、专题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主题班会、主题征文等,引导大学生围绕绿色低碳发展进行学习研讨,提升大学生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课堂、进头脑,统筹线上线下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高校思政类公众号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支持具备条件和实力的高等学校加快发展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排放权交易、碳汇、绿色金融等学科专业建设。针对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在有条件的高校加快建设一批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的培育项目。依托自治区一流学科、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自治区提质培育学科等项目,支持自治区高等学校的“生物学”“生态学”“草学”“林业工程”“生物科学”“环境科学”等建设成效较好的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和新能源学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大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向具有绿色低碳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治区高等学校倾斜招生计划。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引导职业院校增设低碳建筑、光伏、水电、风电、环保、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相关专业,推动生态文明和职业规划相结合,适度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将践行绿色低碳作为教育活动重要内容
创新绿色低碳教育形式,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土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主题宣传节点为契机,组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论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多措并举提升大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素养,通过小手拉大手等传导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开展节水、节电、节粮、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等生活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观念,自觉践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项要求。强化社会实践,引导大学生通过实地参观、社会调研、志愿服务、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走进厂矿企业、乡村社区了解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提升教育服务贡献力
(六)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研攻关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培育。加强高等学校有组织科研,加快绿色低碳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新突破。围绕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零碳)校园建设、校企合作、稀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与开发、石墨(烯)、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节能、化工、冶金、碳汇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在高等学校进行立项研究。鼓励支持自治区高等学校开展碳中和协同创新、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开展绿色低碳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政策研究和社会服务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为目标,引导高校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开展前沿理论和政策研究,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重要政策调研、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相关工作。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各类规划和标准研制,项目评审论证等,支持和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校园建设
(八)完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
鼓励各地各校开展校园能耗调研,建立校园能耗检测体系,对校园能耗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和精准分析。针对校园能源消耗和师生学习工作需求,建立涵盖资源集约节约发展、废旧物资循环利、节约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倡导绿色出行等全方位的校园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加大节水型高校、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学校建设。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校园教学、科研、基建、后勤、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实现高校后勤领域能源管理的智能化与动态化,推动学校绿色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在新校区建设和既有校区改造中优先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产品服务
在校园建设和管理领域广泛应用先进节能新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有序逐步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应用比例,积极倡导清洁能源在教育领域的推广使用,积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综合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等多种能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提高绿色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重点加快推进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提升学校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进学校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等节能改造,全面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等节能产品,降低建筑本体用能需求。鼓励自治区重点用能高等学校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鼓励采取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被动式技术;因地制宜采用高效制冷机房技术、智慧供热技术、智慧能源管控平台等新技术手段降低能源消耗。优化学校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电器化和低碳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大力提高学校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重视校园绿化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校园绿化树种,采用乔灌草复层种植方式,鼓励采用垂直绿化、增加自然水体等绿化手段,增加校园自然碳汇面积。(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为目标,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探索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智力优势,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
(十一)推动协同保障
加大绿色低碳发展国民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强化各部门工作协作、按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家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对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重大科技任务、重大课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予以资金和政策保障,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进校园工作。
(十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多措并举,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及时宣传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各级各类学校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达到良好宣传效果,引导教育系统师生形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