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厦门、漳州、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
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全屋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9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燃气替代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加强能耗统计监测。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定期公布超限额用能的公共建筑名单,并纳入节能改造计划。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加强建筑低碳运行管理。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4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厦门、漳州、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
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全屋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9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燃气替代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加强能耗统计监测。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定期公布超限额用能的公共建筑名单,并纳入节能改造计划。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加强建筑低碳运行管理。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