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明确《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2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任务》指出,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
做好乌东德、白鹤滩两座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乌东德水电站后续工程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
推进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首批项目、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和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
在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部分区域,通过智能化预舱式变电站等项目建设,打造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示范区。
在巫家坝片区及东风广场片区建设城市核心智能电网示范区,实现高可靠性供电保障。
推进绿色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着力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新建公共充电桩5400枪。
推进换电站建设,新建换电站25座。
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2022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修订版)〉的通知》(昆发〔2021〕7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昆办通〔2018〕7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确保“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取得成效,明确本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生效及中老铁路开通新机遇,充分发挥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当好排头兵,以“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为重点,谱写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
(一)高质量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进一步加大国际航线开辟力度,开通国际航线1条。配合抓好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积极建设国际铁路枢纽。推进昆明铁路枢纽西客站综合交通工程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配合推进渝昆高铁昆明段正式用地组件补正上报、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嵩明县、寻甸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交投公司)
3.完善骨干路网功能。加快公路骨干路网建设,继续推进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昆明段)、昆明(福德立交)至宜良、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至双龙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乌东德至禄劝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禄劝县人民政府,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高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昆明交投公司)
4.积极发展水路运输。主动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挖掘水运发展潜力,加快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禄劝县人民政府)
5.完善城市骨干公共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昆明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2号线二期、5号线项目建设,确保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项目建成通车,推进三环闭合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昆明轨道集团)
(二)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做好乌东德、白鹤滩两座国家大型水电站建设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乌东德水电站后续工程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禄劝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7.推进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首批项目、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和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责任单位: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8.在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部分区域,通过智能化预舱式变电站等项目建设,打造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示范区。(责任单位:昆明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委)
9.在巫家坝片区及东风广场片区建设城市核心智能电网示范区,实现高可靠性供电保障。(责任单位:昆明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0.推进绿色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着力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新建公共充电桩5400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昆明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换电站建设,新建换电站25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昆明供电局,昆明发展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加快王家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完善王家营片区物流基础设施,确保昆明铁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场所在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实现普通国际货物发送就地报关和到达清关。(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昆明市王家营铁路口岸功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推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晋宁区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斗南花卉小镇花卉产业综合配套服务区、中通快递西南(昆明)智能科技电商产业园及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优化昆明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空港经济区、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晋宁区、呈贡区人民政府)
15.做好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建设。做好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及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开展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晋宁区、安宁市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6.保障中老国际货运列车稳定运行。以王家营集装箱中心站为重点,依托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中老跨境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货源组织能力和货物集散能力,保障中老国际货运列车高效运行。(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昆明邮局海关、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17.建立完善物流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物流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定期统计监测,建立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为测算社会物流总收入和增加值提供基础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四)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推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在省级单位指导下,联合中国移动昆明分公司、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中国联通昆明分公司3家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项目,建成后支持各基础电信企业发展通道用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协助申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从编制、经费、场所等方面密切配合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申报,力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申报成功并落地昆明。(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加快5G网络的全面部署建设。统筹推进全市5G网络和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推进5G网络异网漫游,逐步形成热点地区多网并存、边远地区一网托底的移动通信网络新格局。新建5G基站不低于500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推进全市政务云建设。开展新一轮政务云服务采购及精细化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政务云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提升“信用昆明”建设水平。高质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推动城市智能运管中心建设。建设集指挥、调度、展示等功能一体的城市智能运管中心,实现城市状态实时监测、态势感知、智能预警、决策支持以及重大事件的协同处置。强化平台功能和应用集成,通过可视化手段展示“数字昆明”的典型应用和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4.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建设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通过搭建多维度分析模型、多指标管理模型和多类型智能算法模型等体系,开展重点产业监测,提供模块化、智能化指挥调度管理服务,实现项目全周期管理、经济地理信息、工业一张图、智慧园区、绿色发展等系列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5.构建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花卉生产主体进行基地提升改造,推进晋宁区现代花卉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花卉交易平台提升改造。推广肥水循环无土栽培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加快花卉三产融合发展,建设一批花卉主题突出的鲜花小镇、美丽村庄,推介一批花卉观光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优先发展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制定昆明市商贸及现代物流产业链工作方案,打造会展产业聚集区。积极发展商贸服务,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彩云昆明消费券”。全力提升总部经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商贸物流与现代工业链、工业互联网、研发设计等总部企业的培育引进力度。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文创园区(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
26.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双向开放。制定昆明市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政策宣传,举办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推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与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联动创新发展。探索“中老铁路+RCEP”机遇下的合作新模式,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用好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和关税减让安排,创新跨境产业合作模式。开展昆明市境外投资企业培训会,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27.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推动昆明综合保税区、腾俊保税物流中心(B型)、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运营。推动城市外交、城市合作,实现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新缔结国际友好交流城市1座,有序在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重点国家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发挥会展平台功能,全力完成COP15第二阶段会议服务保障和南博会的筹备工作。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对话交流,举办“昆明南亚东南亚语言服务论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安宁市人民政府)
28.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昆明综合保税区黄金深加工、高新区闻泰等加工贸易重点项目,稳住重点出口企业和重点商品的出口量。配合省商务厅加快完善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跨境电商业务便利化程度。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推动茶叶、果蔬、鲜花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制定昆明市服务贸易“十四五”规划、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制定昆明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办理工作。梳理“e办通”上线服务事项,安装布设自助服务终端,推动“e办通”投入使用。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动公民出国(境)业务全量进驻同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综合服务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外办、市委宣传部)
30.推动国际贸易企业聚集园区建设。建设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国际贸易企业聚集园区,加快昆明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商品聚集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官渡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1.建设国际国内科技先进成果集聚平台。强化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品牌效应,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及其科技机构在科技领域的合作,把昆明市建设成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典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32.推动昆明(国际)技术市场建设。以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高新区和呈贡区为支撑,联动中国技术交易所和云南省技术市场,通过省、市、区三级共建,共同打造昆明(国际)技术市场。拓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以及重点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举办(参加)国际性重大科技会议(活动)2次,争取国家、省级外专引智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33.务实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选择一批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大支撑的科技成果和示范项目,展现昆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新增国际技术经理人50名,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4.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和载体建设。通过“赛马制”、“军令状”等方式,建立科技创新制度保障体系。扩大“揭榜制”项目遴选范围,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新增院士专家工作站15个。为高新技术企业量身打造成长路线图,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35.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环境。推进“放管服”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主导作用,建立科技服务业行业标准体系,规范科技服务业市场秩序,降低创新成本。力争科技服务业营业总收入达6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八)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6.夯实金融业发展基础。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存增贷,确保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速达12%,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达13%,保费收入增速达12%,金融业增加值增长2.5%。证券交易额增速达全省平均水平。分析行业变化趋势,为推动金融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争取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到昆发展,健全昆明市金融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7.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继续搭建政金企合作平台,建立重大项目融资项目对接机制,适时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融资需求,年内组织各类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推动与渣打银行、渤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市级按照省级支持经费1:1比例进行配套补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38.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省级资本市场发展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年内力争完成2家企业上市目标。推进“金种子”企业信息库建设,充实企业上市后备库。开展资本市场有关政策、上市工作流程等培训。(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9.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发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作为国家高端金融智库智力资源的优势,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共同举办“2022国家金融与发展(昆明)国际峰会”,将峰会打造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金融交流平台,扩大昆明市金融影响力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40.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通过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开展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举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班,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分类评级工作,引导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有序退出市场。开展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分类评级,组织申报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未完成达标验收换证的公司退出担保行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九)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41.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实施文化惠民“八大工程”。深化与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跟着大师学非遗”活动,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承办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活动,举办中国·昆明郑和国际文化旅游节,打造“酒店+图书馆”、“金融+图书馆”等新型文化服务空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2.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昆明市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工程,加大对文化企业发展扶持。组织创意昆明系列主题活动,举办2022年第五届中国昆明金茶花文创设计大赛、首届昆明(国际)版权博览会、丝路云裳·昆明民族时装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3.提升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举办昆明南亚东南亚语言服务论坛、绿色发展国际合作昆明行动。评选“昆明广播电视对外传播奖”,推选具有昆明市代表性的广播电视作品在国际传播平台上交流合作。建设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
44.增强体育教育交流影响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适时举办上合昆明马拉松、昆明高原半程马拉松等6项体育赛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活动。落实发放市属高校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实施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能力建设及教育技术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昆明铁道职业学院)
45.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南亚东南亚主流媒体昆明行活动。继续做好“一带一路看昆明”、“聚焦昆明”专题报道。做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宣传报道。举办国际传播力建设暨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探索建立昆明国际传播中心。加强与4本中国高端外宣期刊杂志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十)加快建设“中国春城”(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6.打响花卉品牌。推进斗南花卉小镇建设,不断提升“斗南花卉”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鼓励花卉企业积极参加省级“10大名花”评选。开展昆明市“10大名花”评选工作,加大评选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7.推动花卉产业发展壮大。推动重点产业绿色优质高效发展,形成鲜切花、观赏植物、种球种苗、绿化苗木等产业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力争花卉园艺种植面积达到36.38万亩,全年产量达到101.84亿枝,农业产值151.9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8.开展科学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全市新增绿地面积不低于200公顷。[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49.开展公园建设和提升改造行动。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拆违补绿、破硬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新建和提升改造西山区21号片区A2—1地块小游园、安宁清风公园等15个公园绿地项目,完善绿地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五华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宜良县、嵩明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管委会)
50.开展花艺景观打造行动。建立长效花卉布置机制,在城市核心区域重要道路节点、广场等区域开展时令花卉布置工作,全年长效摆花不低于2700万盆、立体花坛不少于76组。(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1.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启动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五批历史建筑核定公布,新增历史建筑20余处。开展《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制定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5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指导各县(市)区年度实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不少于20项。组织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积极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3.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推进龙泉宝云片区文化名人博物馆群建设,实施“联大往事”陈列布展、瓦猫专题博物馆展陈工作。组织昆明市流动博物馆活动20次以上。开展馆际交流活动,引入或自办展览不低于25次。全市开展不少于1000场次(含线上和线下)文化惠民活动。挖掘云南历史资源,创作交响音乐作品《听着音乐游云南》,创作交响音画史诗《千里江山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4.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发展壮大,新增会员城市1家,开展宣传交流活动1次。(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加快建设“国际大健康名城”(牵头单位:市大健康办)
55.夯实健康城市基础。推进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昆明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等一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成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和90条全民健身路径,优化群众健身体育环境。通过新建、改建、合建、整合等方式,加快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56.着力推动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在云南滇中新区、高新区重点培育优势品牌和龙头企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动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工厂基地、国药中生上海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创新疫苗研发及产业化集群一期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7.强化健康品牌的营销推广。开展“国际大健康名城”品牌宣传,做好“健康昆明”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维以及《健康之城》杂志的发行,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树立健康城市品牌形象。组织大健康产业培育专业化能力提升班培训,提升大健康各领域人才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健康办)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昆发〔2021〕7号文件,进一步对涉及“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已制定的专项行动计划、行动纲要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相关发展规划,细化出台“十四五”期间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掌握各专项重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级单位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联动机制。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联络员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对接,牵头召开的会办会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工作推进情况经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督查管理。“一枢纽、四中心、三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结果运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定期对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