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乡中院”)于2017年11月9日裁定受理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及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飞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法开展重整工作。根据新飞公司重整工作的需要,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飞公司概况
新飞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是以冰柜、冰箱、空调为主导产品的现代化白色家电制造企业。公司自1984年成立以来,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改进,拥有先进的冰柜、冰箱生产线,具备完善的研发和人才储备系统,培育了遍布全国的优质销售网络以及配套售后服务网络。新飞品牌在国内家电市场享誉盛名,具有广泛且重要的影响力,新飞冰箱、新飞冰柜目前仍深受市场欢迎。受企业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新飞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于2017年10月份向新乡中院提出了重整申请,并于2017年11月9日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二、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作为一家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目的在于,整合新投资人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新飞公司在品牌、产线、市场的资源,释放新飞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新飞公司再次振兴,助力新投资人实现战略性发展,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股东等相关方合法权益,共同缔造新飞新的辉煌。
三、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新飞公司重整的投资人,请于2018年1月7日前(含当日)与管理人联系报名。本公告发出前已经自行联系管理人表达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也需要按照本公告报名。
四、报名材料
有意参与新飞公司重整的投资人请于2018年1月7日前向新飞公司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投资人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证明;投资人参与重整的初步计划及过渡期恢复生产计划。意向书应该加盖投资人的单位公章,并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后续安排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并经管理人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与报名者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择期召开新飞公司重整投资说明会,说明会上将向已报名的重整投资人介绍说明新飞公司有关情况、尽职调查时间安排、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要求、后续评审安排等事项。
六、其他
1、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河南新飞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本管理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宇、金恒
联系电话:13777893584、15821684063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370号
热烈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新飞公司重整投资。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