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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推进会在京举行

为了落实“关于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5]301号)”,加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EPR)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试点效果评估与总结推广,保障试点顺利实施,工信部节能司于2016年5月20日在北京国信苑宾馆组织召开“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推进会”。工信部节能司综合利用处王文远处长、李洪良处长,试点工作的支撑机构-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田晖、蔡毅,以及首批试点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推进会。

推进会由李洪良处长主持。首先,李洪良处长通报了EPR试点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然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和深圳淘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开展EPR工作的成果、今后发展的思路,以及运行的商业模式。

作为集上下游产业链于一身的长虹,其实践思路是建立以技术创新和管理为核心的两大循环系统,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围绕产品在市场的流通、资源再生构建集合研发设计、制造工艺、回收、再制造、处理与资源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在实践过程中,开发出包括绿色材料、绿色制造工艺、智能回收体系、废旧家电再资源化深加工体系。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作为第三方机构的试点单位介绍了其试点方案及进展情况。其合作单位深圳淘绿分享了其在手机回收的探索工作及相关经验。其模式包括两方面:一、利用互联网和物流系统,将废旧手机从用户手上回收到平台;二、淘绿分品牌、分型号进行汇总后,将这些手机提供给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目前,淘绿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手机回收定价标准。

在试点单位分享经验后,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创新发展研究室蔡毅副主任详细介绍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EPR试点工作信息报送的要求。该指南(征求意见稿)包括了总则、信息管理系统、过程管理与年度审核、试点变更与退出机制、总结推广与试点验收等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对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最后,王文远处长进行总结发言。王文远处长指出,EPR制度建设是国家推进的重点方向之一,参加试点的单位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的实施,对EPR试点的内涵要深刻领会,并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中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原动力,借助互联网+的手段,积极探索适合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新模式。EPR试点的成功实施将为我国EPR制度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和重要的行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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