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各地越来越频发的雾霾天气,让空气净化器更加热销。市面上动辄99.99%的“去除率”,和净化器的性能有何关系?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如何终结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混乱现象?
国家标准委已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有望终结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混乱现象。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兼顾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马德军指出,这次标准出来以后我们明确要求要标注洁净空气量,这样消费者就不要再关心净化率多少多少,看洁净空气量。洁净空气量越大,说明它的洁净能力越强,累计净化量越大,说明它的耐力越大。这两个指标一综合,就可以根据现实的使用环境作出理性的购买了。
耗材的成本,也是消费者选购净化器需要考虑的一项重要指标,有的净化器效果好,但是耗材贵、或者换得勤,也让消费者望而却步。马德军指出,新标准中对于耗材使用寿命也通过累计净化量进行综合评定。任何的耗材当然我们可以给它做一个单独的评价,但是这个单独的评价最后到底好不好用、能用多久,还是要匹配净化器来用,因为不同净化器风量、风道设置包括其他设计不同,所以看累计净化量,应该比较客观。
由于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评价相对专业化,一些评价指标难以使广大消费者获得直观而方便的理解,相反,一些“直观性指标”,如:“净化率”、“去除率”等不规范标识充斥着卖场。某专柜的销售员宣称,产品达到了5A级最高标准。但宣传彩页显示,这个标注只是企业自行确定的。“它除甲醛、除苯、除氨、异味全部达到A级,A级是最高级,而且是5个A级。”这些不规范标准掩盖了对净化器净化能力的真实性评价。这名销售员也坦言,由于标准不一,很多品牌难免存在虚标和夸大宣传的情况。“因为它这些数据,厂家都是乱标,你顾客是搞不懂的,所以投诉了好多。”
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马德军指出,它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都处在领先的水平,已经有比较好的的企业按照草案文本设计并且已经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了,而且检测出来的效果非常好。
本次发布的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并作为评价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基本技术依据。但此前业内持续呼吁,希望能够出台具有强制性的产品规范。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气(治理)净化产品工作组副组长丁臻敏表示,希望对于产品标准能够成为一个强制性标准。主要对生产企业,对一个产品规范性来说,它有一个强制性的依据,对提高这个产品的质量水平,或提高行业的产品的准入门槛来说,肯定有更加有效的促进作用。
马德军指出,虽然本次发布的新国标并非强制性标准,但能够确保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的时候更加清晰明白,新标准也或将成为正规企业与“杂牌军”的分水岭。他指出,涉及到一些安全、健康、环境的才制定成强制性标准。现在有个大胆的想象,新标准出来以后,没有哪个正规企业会说不执行这个最新的标准,因为不执行这个标准,市场会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