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部署,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一)加快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开工山能集团渤中G、国家能源半岛南U2等项目,建成国家能源渤中B2、国家电投半岛南U1一期等项目;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开工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山东发展投威海文登HG32等首批桩基固定式项目;深入推进国电投半岛南3号等漂浮式项目研究论证,创建海上光伏实证基地。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全面建成华润东营财金、海化潍坊滨海等纳入首批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华能滨州沾化、辉阳东营利津等新增国家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开工济宁时代永福、菏泽中鲁等项目,建成华电肥城、华能嘉祥等项目,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23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
(二)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开工海阳核电二期4号机组,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3号机组建设,深化石岛湾扩建一期、招远核电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加快海阳核电900兆瓦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建设。到2023年底,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
(三)推动生物质等新能源有序发展。坚持储能优先,加快华能高青、华电福山等光伏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以工商业和户用屋顶为重点,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化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工诸城辛兴镇、临邑临盘街道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生物质非电利用。
(四)提升电网支撑承载能力。服务沿海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东电西送”,满足新增负荷增长需要,建成乐平、罗峰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开工先行、弥河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善省域主网架结构。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和智能微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五)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推动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建设,建成三峡庆云二期、国华齐河等新型储能项目。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3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在运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二、加快构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体系
(六)推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推动煤矿绿色开采,在滕州级索煤矿、太平煤矿等煤矿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东滩、鲍店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因地制宜推广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实施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到2023年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
(七)促进煤电清洁高效转型发展。加快大型高效清洁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开工华能德州、济南能源等大型超超临界煤电项目,推进国能博兴、华电龙口等“十三五”结转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有序推动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实施“三替代、两提升、两保障”工程。统筹推进华电邹县#5、大唐黄岛#5、华能日照#3等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2023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200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各200万千瓦。
(八)推动油气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优化油气生产工艺,提升油气勘探开发设备能效。加快勘探开发关键核心理论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伴生天然气开发利用率。利用油田富集风光资源和枯竭油气藏,推动油气田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加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在保障气源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华电青岛、华能泰安等重型燃机和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分布式燃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滨州鲁北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在建燃气机组规模达到700万千瓦以上。
三、加快构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九)稳定省内煤电油气生产。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加快大型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建成华汪热力等大型煤电机组和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处理终端;推进青岛董家口、烟台西港区等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实现龙口南山一期部分投产。2023年,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8600万吨、2100万吨、5亿立方米左右。
(十)增强煤电油气供应能力。加快推动“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提高煤炭铁路运量占比,提升“外煤入鲁”通道能力。强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坚持“四方联审”工作机制,严控机组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开工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积极推进吉林、甘肃等送端省份新能源配套电源建设,加快山东发展投资长岭风电、山能甘肃白银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对接落实国家跨省区优先送电计划和政府间送受电协议,多频次参与省间电力交易,拓展“绿电入鲁”规模。加快天然气环网东、北干线建设,开工烟台港至裕龙岛石化输油管道,建成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等项目,完善油气输送网络。2023年,全年接纳省外电量1250亿千瓦时左右。
(十一)加快推动煤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山东能源唐口、枣矿物流园二期等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政府可调度煤炭实物储备任务。强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开工龙口南山LNG接收站储气工程,建成菏泽白庙浅层地下储气库。到2023年底,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吨以上,政府储气能力保持在2.1亿立方米以上。
(十二)强化能源需求管理。加强电力负荷管理,优化调整迎峰度夏、度冬负荷管理方案。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动态调整天然气可中断用户清单。科学制定电力、天然气等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创新支撑体系
(十三)强化重要领域科技创新。全力推进先进核能技术和新型储能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争取新增一批国家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
(十四)强化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扩大市场主体范围,推动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深化油气市场化改革,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省内“一张网”建设,增强油气供应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拓展小微企业“零投资”服务范畴,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十五)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加快推动上海电气、中国海装等主机制造和东方电气风机叶片、金雷重装核心部件等配套项目建设,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积极推动海阳核电数字化仪控设备和核探测器制造、安全壳核电制造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电投核能总部等央企在鲁总部建设,着力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推进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等氢能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氢能产业链。
(十六)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增煤电项目和主动实施“三改联动”的存量煤电机组,给予对应新能源项目一定的保障性并网支持。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推广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加快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示范项目及莱113块先导试验区建设。
五、加快构建能源安全防控体系
(十七)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统筹安全生产诊断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冲击地压、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整治攻坚。紧盯30万吨/年和高风险等重点煤矿,扣紧压实驻矿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突击夜查、异地执法检查,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逢执法必从严”,严厉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十八)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建立油气管道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压实行业管理、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穿跨越处、老旧管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占压专项排查清理和铁路沿线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大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备案、审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管道保护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十九)强化电力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政企联合、电网反事故、负荷管理等应急演练,提高电网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深化重要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做好关键设备巡检维护。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多方协同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水平。
(二十)抓好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管理。聚焦新型储能、海上风电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深化行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
六、加快构建能源利民惠民体系
(二十一)加快推动农村用能变革。纵深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等县成熟的实施路径和开发模式,全年开工4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深入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统筹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形成农村用能新模式。
(二十二)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开展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着力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
(二十三)着力增进矿区民生福祉。把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等综合治理模式,重点推进济宁高新区十里营、枣庄滕州北徐楼等治理项目建设。抓好《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和宣传解读,督促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出台本地区压煤村庄搬迁审批管理、补偿安置办法等配套政策,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依法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