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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强调 煤炭中长期合同实际交易价应在合理区间

  国家发改委6月20日消息,近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已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全面开展落实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拉网式调查。国家发改委强调,不论采取哪种议价方式,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实际交易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业内人士称,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政策宣介并加大对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稳定煤价、保障供应的强烈信号,前期过高的煤价有望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全面开展拉网式调查

  调查组以重点燃煤电厂5月份电煤采购情况为切入点,全面调阅电煤采购合同,查阅相应煤炭生产流通企业的合同和发票,并对煤炭、电力企业的交易凭证进行交叉比对,形成调查结论。

  国家发改委称,从反馈的部分调查结果看,已查实一些企业煤炭销售价格超出合理区间。如江苏省某贸易流通企业5月份销售产自陕西的煤炭,有3笔中长期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考虑到超出金额较小,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退还多收煤款,并将煤炭销售价格调整至合理区间。该企业已承诺,将严格执行有关煤炭价格政策,退还多收煤款,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目前各地拉网式调查还在进行中。国家发改委表示,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相关方面持续抓好煤炭价格政策落地见效,对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约谈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主观恶意大幅度提高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的,将立即予以通报,并作为涉嫌哄抬价格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稳价措施持续发力

  在煤炭价格政策正式出台以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成为各方面关注的重点。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自5月1日起执行。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提出经营者销售煤炭的中长期交易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的,现货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50%的,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随后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关于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系列解读,持续释放国家稳定煤价、保障供应的强有力信号。

  国家发改委强调,不论采取哪种议价方式,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实际交易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对于港口、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的出矿价、港口价也应在合理区间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对哄抬价格的煤炭经营者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6月中旬以来,煤炭期货市场价格出现一轮调整。6月20日,动力煤、焦煤、焦炭期货价格全线下跌,其中动力煤期货价格跌逾4%。

  南华期货表示,目前煤炭产量处于高位,保供力度较大,预计不会出现类似去年三季度供需明显吃紧的状态。“政府调节煤炭价格的决心不容置疑,价格将保持偏弱运行。”该机构认为。

  专家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产地及港口市场煤炭供应将维持在相对高位,下游采购需求将维持偏弱态势。在市场与调控双重作用下,煤价或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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