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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促进交通领域绿氢替代

6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出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推进化工、煤矿、交通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等示范应用,统筹推进绿氢终端供应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交通领域绿氢使用比例。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现代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各省(区、市)抽水蓄能电站需求论证,积极开展省级抽水蓄能资源调查行动,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规模和布局,编制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丰宁、长龙山等在建抽水蓄能电站按期投产;加快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纳入全国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分散的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示范,扩大抽水蓄能发展规模。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以风光资源为依托、以区域电网为支撑、以输电通道为牵引、以高效消纳为目标,统筹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

附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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