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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社会认知加深,海上风电将迎来快速发展

全球风能理事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容量仍超过6吉瓦,与2019年接近,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中国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海上风电最大市场,2020年新增海上风电容量超过3GW,占据全球增量一半。2020年中国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占全球一半,创历史新高。随着陆上风电、光伏逐步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备受热捧,正在迎来一轮“抢装”热潮,核心原因是2021年是海上风电并网补贴最后一年。但中国正面临海上风电抢装考验。

同样作为资金密集型项目,2021年的海上风电“抢装”和2019年陆上风电“抢装”有所不同。陆上风电抢装导致吊车租赁价格上涨,但其安装已实现标准化生产,而海上风电项目需要定制化的海上安装船,不仅造价高昂,而且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量产,施工资源有所不足,具体表现在安装资源紧缺、主机物资供应不足、零部件供应不足、物流运输不畅等。

“十一五”以来,中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迅速增加,海上风电的补贴政策带来了很强的激励作用。2020年底,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7.06吉瓦,约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20%,仅次于英国和德国。虽然近海风能资源相对有限,深远海风能资源的开发处于萌芽阶段,资源量大概能够占整个海上风能资源的80%。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海上风电作为清洁能源有较好的发展前景。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文件提出,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同时按照政策要求,2018年底前核准的海上风电需要在2021年底前并网,才可以获得0.85元/千瓦时的核准电价。

当然,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补贴。2021年1月,广东省政府明确了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广东地方的海上风电的补贴标准,2022和2023年两年,广东最大补贴金额为55.5亿元。如再加上奖励风机制造商推动平价项目的金额,广东还将投入61.5亿元来扶持海上风电发展,补贴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及2023年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项目,补贴方式为“全容量并网、先到先得”。2021年2月,浙江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海上风电4.5GW,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省级财政补贴制度,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支持海上风电的有序发展。

随着社会各方对“碳中和”目标理解的加深,海上风电将迎来快速发展。随着中央财政补贴退坡,除广东和江苏外,其他沿海地区应该也会很快明确地方海上风电补贴政策。

2021年海上风电的窗口期“抢装”对产业链的扰动效应明显。一是推高工程造价,降低项目投资收益率;二是项目工期紧张,施工质量和工程建设风险增加;三是给海上风机制造交付、海缆敷设施工、海上升压站建设等带来挑战。

同时,海上风电施工企业的履约压力不断加大,为保证项目能够如期建成并网,投资企业多与项目总承包方、主机厂商等签订违约协议,来自并网的压力在产业链内层层传导。据估计,当前国内在建海上风电项目约1200万千瓦,部分项目还在基础建设阶段,尚不足11个月的工期让项目建设更为急促。质量是海上风电的生命线,在这种情况下,海上风电的施工建设更应该如履薄冰、注重质量安全。

与陆上风电和光伏相比,海上风电的平价之路相对艰难。根据相关智库测算,以广东海上风电项目为例,在工程造价17000元/千瓦以下、发电利用小时数3600小时以上、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以上的边界条件下,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才可以满足8%的内部收益率要求。目前上网电价还是大幅度低于成本,海上风电的工程造价需要进一步下降。

基于上述情况,笔者对于中国海上风电发展有几个建议。

首先,海上风电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也需要政府进一步支持。中央财政补贴退坡后,建议地方政府补贴政策继续接力,在电价补贴、税收返还、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推动海上风电向平价快速过渡。但是,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需要更加透明和更有前瞻性,尽可能避免海上风电的窗口期“抢装”对产业链的扰动,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应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发展,协同降低成本。从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看,平价的主要驱动力是风电技术进步,风机效率提升,比较好的商业模式和规模效应。大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的投用可以摊薄度电成本,全球风能理事会预计,2020年全球海上风电平均机组容量为6.5MW,到2025年可以升至10-12MW。从产业链说,在项目设计和施工建设方面,建议推进风机基础设计与塔筒、主机设计一体化,合理调度船机资源。建议中央政府协调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开发,推动海况、海洋地质资源、风资源数据库共享共建,共享海上升压站和外送通道,降低并网和维护成本。

第三,促进海上风电发展的商业模式创新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方面。可以结合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包括其他相关领域如氢能、海水淡化、储能及海洋牧场、海洋石油开发等的综合体,实现海上风电开发效益最大化。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实验室、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3490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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