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就修订内容进行说明。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煤炭市场建设、价格机制、优化煤炭进出口贸易等条款。
我国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长期维持在70%以上,近年来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到2025年预计降至53%,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处于高位,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本次修法鼓励采用绿色开采技术,加强煤炭集中使用管理,支持煤电联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区,建立资源有偿使用与矿区生态修复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煤炭全产业链绿色发展。
征求意见稿共9章89条,包括总则、煤炭规划与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煤炭市场与煤炭经营、煤矿矿区保护、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层次分明、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煤炭市场体系和多层次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以及由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的机制;市场主体应该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优化煤炭进出口贸易等内容,以推动现代煤炭市场体系的建立,优化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征求意见稿删除了与时代发展不相符的条款。比如,关于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政策,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国家鼓励和扶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等相关条款。征求意见稿还删去了一些具有计划经济时代色彩的表述。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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