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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支持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

  3月24日,国家电网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表态,将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科学编制电网规划,合理划分配电区域,加快公司参与项目落地见效。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试点。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新一轮电改拉开帷幕。其中一大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这标志着电网独家垄断配售电的体制被打破。

  2016年11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分四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40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有效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降低配电成本。

  不过,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负荷预测脱离实际、未与地方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受电主体项目没有落地等原因,进展不及预期,截至2019年10月,有24个项目取消试点。

  2019年11月开始,第五批试点的申报工作展开。国家电网表示积极协助地方政府遴选试点项目,科学合理预测负荷发展,推动符合政策规定、论证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试点。鼓励电网处于不同发展水平和阶段的地区均衡参与试点。

  配电区域划分一直争议较多。国家电网表示,加强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与相关方做好沟通,按照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积极配合、友好协商,研究提出配电区域划分方案,鼓励在增量配电网规划阶段划分试点区域,促进改革顺利推进。对于已划定配电区域内的存量电网资产,可通过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依法合规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加快公司参与的试点项目落地见效方面,国家电网表示,所有试点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公司组建职责下放至省级公司。公司所属出资单位对配电公司股权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投资事项全部由省级公司决策。

  国家电网还表示,在运营配电网的基础上,鼓励配电公司依托自身优势探索市场化业务,创新业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以新理念、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业务,延伸拓展增值服务,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打造综合用能平台,增强配电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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