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春香)4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通知,本次共下达15个省(区)、165个县光伏扶贫项目,共3961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规模167.3万千瓦。
本次下达的光伏扶贫项目原则上应在2019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须在2019年6月30日(含)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下达计划项目,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或自愿放弃的,应按要求在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删除项目信息,相应项目不再纳入光伏扶贫实施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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