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对2017年煤炭消费压减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对“十三五”后三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进行了谋划,明确了工作思路,提出了4项重点措施,制定了2018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二是严控煤炭增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上项目能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对以煤炭作为燃料或原料的项目,必须满足全市和所在县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依照国家和省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相关规定,全部实行减量置换,按季度对节能审查情况进行汇总调度。
三是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印发《关于提报耗煤企业清单的紧急通知》,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面临的形势。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控制目标进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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