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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口岸煤炭进口业务受限 或减少2000-3000万吨进口煤

6月28日,有关“中国7月1日起禁止部分口岸经营煤炭进口业务”的消息引起市场广泛热议。据上海钢联煤焦事业部市场调查,确定此消息属实。

据调查,此次被禁止进口煤业务的码头主要包括福建可门港、宁德港、东吴港和海南乐东港,所属电厂分别是华电、大唐、国电和华能。以上码头年进口量达到1500万吨左右,假设下半年禁止卸货,将影响750万吨左右的量,占去年动力煤进口总量的4%。。

上海钢联研究员认为,此次限制是今年计划减少进口煤量10%的措施之一,前期通过延长通关时间来执行政策,现在又出新招限制卸港,双箭齐发,严格限制煤炭进口以达到供给侧成果留在国内的目的。

另悉,28日下午,江苏地区也召开了相关会议。如国内各一线港口要求必须卸海关监管场,预计全年进口煤量将下降2000-3000万吨。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士表示,我国煤炭进出口运输多集中在国家一类口岸,本次禁止部分口岸经营煤炭进口业务并非针对大范围港区,只是针对部分缺乏监管、违规操作较多、劣质进口煤流入较多的口岸,且多为电厂码头。

对于限制劣质进口煤的流入,主要是通过增加中间环节,压缩劣质进口煤的利润空间来实现。以福州为例,福州区域内沿海电厂通常会采购3800K以下的低卡印尼煤与国内高卡煤进行掺配使用,对于低卡印尼煤一直保持着较高的依赖度。国外低卡印尼煤在进入福州港区时通常会直接在福建可门华电港口区卸货,直接运送到电厂,中间环节费用较少。本次政策调整过后,低卡印尼煤在进入福州港区后将首先在指定的规范的口岸靠泊,然后卸港或转泊,其中间环节将增多,成本也随之上涨。对于原本利润空间在10-20元/吨左右的低卡印尼煤而言,将进一步打压外贸进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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