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煤监局了解到,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焕宁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及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山西煤监机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利剑行动”。日前,山西煤监局通报了一月份行动开展情况。
一月份,山西共监察煤矿204矿次,查出重大隐患19条,一般隐患495条,责令停止作业点数26处,停产整顿矿井10座,停止建设矿井3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行政罚款1147.3万元,同比增加907.2万元,增幅378%。
通报称,通过对前一阶段“利剑行动”的总结分析,发现目前部分煤矿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现象严重。在近期煤炭价格“疯涨”的情况下,个别煤矿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超能力组织生产。为躲避安全监管监察,煤矿企业采用假密闭、假图纸、假报表、假资料等方式,对计划外回采头面进行隐瞒,隐瞒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且不在调度台显示,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二)入井人数不清、管理混乱。部分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的入井人数、井口入井检身(考勤)登记的入井人数、矿灯房入井人员领用的矿灯数不一致,也就是弄不清真正的入井人数,有些甚至是为了隐瞒井下计划外采掘工作面而故意漏填漏报入井人数,造成入井人数管理混乱,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救灾造成很大困难。
(三)提供虚假情况。为隐瞒计划外采掘工作面,煤矿企业准备真假两套图纸、两套报表、两套资料。一方面增加了技术管理难度,造成图纸混乱、管理差错、决策失误;另一方面逃避了安全监管监察,形成监管“真空”、监控“盲点”。
(四)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暗查、暗访的矿井,有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未按要求设置在调度室,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无法真实显示井下作业人数,调度室人员就无法全面掌握井下监控信息并进行统一调度。一旦发生井下事故,易造成调度滞后、指挥失误等不良后果。
(五)主体企业对煤矿安全管控不到位。部分央企、省属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的生产作业计划、重要维护工程把控不严,没有实时掌握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所属煤矿检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管理上出现“真空”。
对此,山西煤监局表示将从五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下一阶段监察任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尤其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将增加突查、夜查的频次,将资料、图纸、制度、台账、报表、记录作为检查重点,深查、细查、严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坚决斩断事故发生苗头,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二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异地交叉“审计式”监察,进一步加强分局(站)间的执法交流,不断总结先进经验,共同探索强化执法效果的新方法、新手段。三是严把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督促地方政府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开展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四是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形势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通报“利剑行动”发现的正反典型,强化媒体曝光。五是严格按照省局《方案》要求,按时报送“利剑行动”月度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上报的监察执法数据要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