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发改委24日消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北京市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电网输配电价依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电网企业可按照核定的输配电价标准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收取过网费;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
建立独立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为电力市场供需双方直接交易提供了条件,有利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同时也有利于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放开两端,管住中间”的总体思路,加强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成本和价格监管,促进自然垄断企业约束成本,改善经营,提高服务水平。
输配电价实施后,北京发改委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密切关注输配电价执行情况。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2866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