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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8省区发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4月27日到4月30日,第一批8个省区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目前已经对外公布。

从2016年7月16日开始,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区开展为期一月的环保督察。

在2016年11月12日到11月23日期间,第一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被督察地方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这8省区党委、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8省区公开的督察整改方案针对此前督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三大共性问题,均做了积极的整改方案,且都公布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具体任务清单。

援引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地方环保部门反映的情况来看,现在的中央环保督察更多地指向和针对了基层环保部门,希望地方党委和政府未来有效地承担起责任来,建议制定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保领域的权力清单,以更好地落实地方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从8省区的督察方案来看,8地都表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将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其中云南省提出2017年起,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4次;河南省提出省委常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省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江西则提出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在省级层面之外,不少地方则将环保研究工作细化到下面各级党委和政府。例如,江苏省提出,各设区市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表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而言,当下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就是如何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过去人们把环境污染当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代价,堂而皇之地无视生态环境的破坏。很多地方的政府和官员,都是只重视政绩工程,而无视环境代价。毕竟环保工程不是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但是现在的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有粗放式的片面发展路径转变向了绿色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上。因此在今后对待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时候,要切勿出现“一刀切”现象,寻求两者的内在依存关系才是今后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2671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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