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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

  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覆盖范围包括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五省区,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按照同一个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运行,发电企业和用户的可选范围更丰富,电价则根据供需实际可升可降。这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4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8%,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为60.6%。

  同时,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

  23日当天,广东、云南、贵州超过157家电厂和用户达成南方区域首次跨省现货交易,全天市场化交易电量达27亿千瓦时。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后,中长期交易周期将全面覆盖年、月、周;现货交易将由广东拓展到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实现南方五省区的电力现货跨省跨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的品种与补偿机制将进一步完善。预计今年全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1.11万亿千瓦时,接近广东、云南、贵州三省2021年的全社会用电量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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