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杉中国投资合伙人、红杉碳中和研究院院长李俊峰25日表示,中国能源转型需循序渐进,应做好五方面工作。
在当天召开的中新社国是论坛之“能源中国”上,李俊峰就中国能源转型分享观点。他表示,碳中和的本质是推动发展转型,主要包括增长方式、生活方式和能源系统的转型,能源转型是发展转型的重要内容。
李俊峰表示,能源转型中的投资机会是显而易见的。“现有中国能源消费量50亿吨标煤,未来仍要增长20%左右,现有的非化石能源占比不到16%,即不到8亿吨,2060年能源消费量60亿吨,碳中和要求80%来自于非化石能源,即40亿吨。因此,未来的40年间,非化石能源产能需要增加32亿吨,平均每年需要增加0.8亿吨,这是年均化的投资机会。”
李俊峰表示,能源转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破立并举,需要循序渐进,建议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完成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的政策转变。“十四五”期间实现新增能源主要由非化石能源供应,新增发电量全部由非化石能源满足,“十五五”期间实现非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存量替代。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煤炭尽早达峰。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煤炭消费超过42亿吨,此后下降到2016年的38亿吨,2020年煤炭消费量仍然不到40亿吨,希望我国在2013年已经实现煤炭消费达峰,“十四五”期间控制煤炭消费增量,确保“十五五”期间实现煤炭的消费量的实质性下降。
三是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节奏。“十四五”开始实现煤电增容减量的发展转变,煤电的发展要以支持构建以新能源为基础的新一代电力系统为前提。
四是合理控制非化石能源发电,特别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节奏。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以每年不超过2个百分点为前提,让电力系统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大体上控制在每年1亿千瓦时左右,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比例在3:7左右。
五是形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制度保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适应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的要求,抓紧制定能源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保驾护航,包括修改对企业的考核指标,化石能源从保供向托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