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公示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河北省9台、93.5万千瓦机组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需全部于11月底前实施关停,并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年度淘汰机组原则上应“退而不拆”,关停后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或按有关程序报国家同意后,于12月15日前实施拆除。现将目标任务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关于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公示.doc
附件:2021年河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