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公示
根据《关于征集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1〕6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等,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共同组织编制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7/5337(传真)
邮 箱:jsc@miit.gov.cn
附件: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