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
此次专项监管工作的重点包括: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制定情况、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情况、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情况、电费结算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等。
在电费结算情况方面,将重点关注电费结算的合规性、公平性,具体包括:国家核定的省级输配电价、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出具交易结算依据情况,结算关系、结算金额及时性和准确性,电费中承兑汇票使用比例,交易计划偏差结算收益分配情况,市场化交易(省内、省外)电量电费中是否体现辅助服务费用等。
此次专项监管工作步骤包括启动部署(8月)、开展自查(8月至9月)、现场监管(10月)、约谈整改(11月)、总结规范(12月)。在现场监管阶段,现场监管工作组将赴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4个重点地区,采取监管座谈、查阅资料、问询笔录、核查账簿、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管,视情况采取非现场、非接触监管等方式。现场监管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突出问题,可对市场主体开展延伸监管,充分核实、验证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将视情况赴现场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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