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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煤炭工业发展存变数

A地质概况

印度尼西亚岛屿众多,但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岛屿有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各岛内部多崎岖山地和丘陵,仅沿海有狭窄平原,并有浅海和珊瑚环绕。印度尼西亚处于亚欧大陆和太平洋板块的接触带,火山活跃,地震频繁。境内有火山400多座,其中活火山120多座,约占世界活火山的1/6。爪哇岛火山最多,地震最为频繁。

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素有“热带宝岛”的美称,有铝土、镍、铁矿沙、铜、锡、金、银等主要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主要有煤炭、石灰石和花岗岩等,煤炭、铝土矿、镍矿等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或产量在全球都占有重要地位。本文重点介绍印度尼西亚含煤地层地质情况。

印度尼西亚的含煤地层属始新世(Eocene)到上新世(Pliocene)。始新世一般为陆相砾岩(continentalconglomerate)与砂岩。中间地层包括第三纪(TertiaryPeriod)中新世(Miocene)上段至上新世下段形成的地层,总厚1200米,由泥质岩、海绿石砂岩、凝灰质砂岩组成,含褐煤和油层。上层(覆盖层)由凝灰岩与凝灰砂岩组成,夹有薄煤层和斑脱岩(即膨润土)。含煤地层变位轻微,倾角很少超过20°。各岛上有工业意义的含煤层位置各有不同,始新世中段的煤为黑色致密烟煤,至上新世中段变为次烟煤。在更年轻的岩浆侵入活动影响下,除烟煤外,还有变质程度更高的无烟煤和天然焦。大部分煤在第三纪形成,烟煤和次烟煤为始新世和中新世,而褐煤通常为中新世,煤层厚度从0.3米以下到70米,通常为5—15米,特厚层为劣质煤,埋藏较浅,倾角较缓,煤质较硬,围岩较软,涌水量不大,瓦斯(挥发分)含量较少。

B煤炭储量及煤质

据BP能源统计,2017年,印度尼西亚探明煤炭储量为225.98亿吨,名列全球第10位,约占全球总储量的2.2%,其中无烟煤和烟煤150.68亿吨、次烟煤和褐煤75.30亿吨。2017年,印度尼西亚煤炭储产比为49,也就是说按目前的开采速度,印度尼西亚煤炭资源可供开采49年,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34。但随着勘探技术的改进,预计将有更多的煤炭被勘探出来。印度尼西亚政府估计其潜在的煤炭资源储量仍有900亿吨左右。

印度尼西亚大部分煤层埋藏比较浅,主要用作动力煤,因此按照其发热量,可将煤炭的类型分为高质量、中等质量和低质量3个等级。印度尼西亚的煤炭以中等级别(6100—7100Kcal/kg)和低等级别(小于5100Kcal/kg)为主,分别占62%和24%。发热量大于7100kcal/kg的优质烟煤或炼焦煤仅占14%。

通过分析印度尼西亚各主要含煤盆地的煤样可知,印度尼西亚煤炭的变质级别为中低级别,具有低灰(通常<10%)、低硫(通常<1%)、有害空气污染物含量低的特点,平均热值在5000—7000Kcal/kg,且通过部分电厂掺烧印度尼西亚煤的试验可知,印度尼西亚煤具有带负荷能力强、粒度均匀、石子煤排量少和较好可磨性等优势,使得印度尼西亚煤炭在亚洲市场具有良好经济性。

C煤炭生产

印度尼西亚的煤炭几乎都是露天开采,91%产自东加里曼丹和南加里曼丹,剩余9%则来自苏门答腊岛南部。2000年至2011年,印度尼西亚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由7700万吨增长到3.53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3.53%。2009年印度尼西亚政府通过了新的《矿产和煤炭矿业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印度尼西亚煤炭生产造成影响:一是限制了采煤区域必须在政府指定的范围内,例如禁止在林区露天采矿,这使得一些签订了合同的矿业项目也因此受到影响,不得不放弃原有的生产计划,加大了投资的政策性风险;二是采用了新的采矿授权方式,即用普通矿业许可证(IUP)代替了原有的标准工作合同制(CCOW)和煤炭协议和采矿授权(KP)模式。新形式下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了分离,只有在充分履行了探矿合约下义务后才能够得到采矿权,而且新形式下矿区的可能最大面积也受到了限定(小于15000公顷),远低于原有形式下的水平(25000—100000公顷);三是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权力,如省政府可全权发放省内煤矿开采许可证等;四是矿业企业中的外资股权在其矿山投产5年后有义务向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地方企业、国内私营企业减持其股份。在2012年《新矿业法修正案》中又进一步规定,含有外国所有权的IUP持有人必须在项目投产后的10年内确保印度尼西亚国民对矿业公司至少拥有51%的所有权。

由于以上具有偏向性的法律和规章条款,许多海外矿业公司推迟了在印度尼西亚的新矿业项目投资和项目扩大计划,紧缩的矿业政策也直接导致2011年起印度尼西亚的煤炭生产供应由高速增长进入了一个较为平稳的阶段,此后年产量仅有小幅波动,2017年印度尼西亚煤炭产量为4.61亿吨。

印度尼西亚煤炭生产比较集中,由少数几家大型煤炭企业垄断国内的煤炭生产。

布米资源(BumiResources)由在印度尼西亚非常有影响的Bakrie家族控制,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煤炭生产商,拥有印度尼西亚大型煤炭生产商卡尔蒂姆·普里马煤炭公司(KaltimPrimaCoal)和阿鲁特明公司(Arutmin)大部分股权,两家公司生产空干基高位发热量在4200—7100大卡之间的动力煤。2017年布米资源煤炭产量为8370万吨,约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18%左右。

阿达罗能源(AdaroEnergy)为印度尼西亚第二大动力煤生产商,主要煤矿位于印度尼西亚南加里曼丹省,主产高位收到基4000—5000大卡煤炭,公司于2016年从全球矿业巨头必和必拓手中收购了其在印度尼西亚的冶金煤矿项目,年产能在600万吨在右。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产量煤由100万吨迅速蹿升至近年来的5000万吨左右,2017年阿达罗能源共生产煤炭5180万吨。

基泰扩加瓦阿贡(Kideco)现为印韩合资的大型煤矿生产商,其中印度尼西亚本土的INDIKAEnergy持有公司46%的股权,2016年公司煤炭产量2560万吨。

班普(Banpu)成立于1983年,是一家主营煤矿生产的泰国能源公司,并于1989年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Banpu公司通过其印度尼西亚的上市子公司ITM管理着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的五大煤矿,并在东加里曼丹有自己的专用码头BontangCoalTerminal。2016年Banpu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煤炭产量为2210万吨

贝劳(BerauCoal)是一家位于印度尼西亚的私人煤炭公司,主要业务是在其位于印度尼西亚东加里曼丹的特许区域进行露天煤矿开采;根据其与印度尼西亚政府所签订的30年期协议,公司在2025年4月26日之前拥有该区域的煤炭采矿权。2011年罗斯柴尔德家族控股的矿业投资公司Vallar将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煤炭生产商布米资源和第五大煤炭生产商贝劳进行合并。

普吉亚森煤炭公司(PTBA)为印度尼西亚国有煤炭生产公司,拥有73亿吨煤炭资源量和19.9亿吨煤炭储量,近来该公司与中国的中铁集团、神华集团等都有较为频繁的合作往来,拟借助来自中国的资本共同开发其在国内的煤炭资源。2017年公司煤炭产量为2423万吨。

D出口贸易及未来出口形势

印度尼西亚的煤炭资源埋藏较浅,通常埋藏深度在几米至几十米,因此开采成本较低。另外,印度尼西亚煤矿一般都位于沿海或内陆河流水系区域,具有铁路运距近以及水运便捷的优势,开采出的煤炭一般经由专用的托运路线从矿区运向堆场、内河码头,然后再经驳船装载转运到装煤码头或者锚地,由大船装载运往销售目的地,总而言之,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到亚洲各国具有很大的优势,是全球最大动力煤出口国。

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自2011年以来增速持续下滑,特别是在2014—2015年全球煤炭行业的低谷时期,更是出现了负增长的情况。随着行业复苏,煤炭价格回升,2016年起煤炭产量重新恢复正增长,据印度尼西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印度尼西亚出口煤炭3.9亿吨,较2016年增加1996万吨,同比增长5.4%。

从出口地区来看,印度尼西亚周边亚洲国家对煤炭的需求量巨大,是印度尼西亚的主要煤炭消费国,消化了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总量的70%以上,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印度尼西亚煤炭在亚洲的主要出口对象是印度、日本、中国和韩国。在2008年之前,日本一直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煤炭进口国,之后,中国煤炭进口逐年递增,取代日本成为印度尼西亚的第一大煤炭进口国,印度维持其第二大煤炭进口国的地位,目前韩国为印度尼西亚的第三大煤炭进口国。

长期来看,印度尼西亚政府对于煤炭出口的态度不容忽视。近年来,印度尼西亚GDP增速基本上保持在5%左右,经济迅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需要廉价能源支撑,印度尼西亚自身的能源消费需求十分旺盛。2019年是政府3.5万兆瓦电站计划的收官之年,印度尼西亚政府预计2019年煤炭消费量将由2015年的1.02亿吨大幅增加至2.4亿吨。而另一方面,在2017年3月,为维持印度尼西亚国内煤炭资源的可持续性开采,印度尼西亚总统签署了国家能源计划(RUEN),根据该计划,2019年印度尼西亚煤炭产量将由2017年的4.77亿吨下降至4亿吨。在国内煤炭限产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日益增长的国内需求,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势必受到抑制,根据印度尼西亚矿产和煤炭总局预计,到2019年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量将从2015年的3.23亿吨慢慢减少至1.6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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