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各监察分局、机关执法处室按照年度监察执法计划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了五项专项监察、风险预控监察、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较好地完成了监察执法工作任务。为了发扬成绩,找出差距,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局对2018年一季度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肯定了主要工作成绩
(一)监察总矿次基本保持稳定。在全省煤矿数量同比减少30个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监察总矿次基本保持稳定。全局共完成监察执法263矿次,完成全年计划的32.2%。
(二)重大隐患查处力度加大。一季度,各监察分局、各执法处室着力加大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力度,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8条,而去年一季度未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大。
(三)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一季度共实施行政处罚51次,其中实施罚款行政处罚42次,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力度与2017年相比明显加大。
(四)停头停面等处罚力度加大。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5处,同比上升36.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次,同比增加1次;依法提请关闭矿井1个,同比增长1个。
(五)加大监察问责力度,强化事前责任追究。强化隐患责任倒查,严格隐患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邯郸监察分局利用远程监察系统,发现牛儿庄矿一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18分44秒,最大瓦斯浓度达6.70%,比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实施顶格行政处罚,并给予7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冀东监察分局利用远程监察系统,发现唐山矿一切眼迎头瓦斯超限报警达2小时3分钟,最大瓦斯浓度达3.76%。比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实施行政处罚,给予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六)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震慑效果。各监察分局严肃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企业依法生产。一季度,共办理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未设置专用回风巷、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劳务承包、图纸造假、瓦斯超限、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作业和隐瞒工作面等13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未移送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一季度,共查处重大安全隐患18条,各监察分局均未按规定移送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二)使用执法系统不平衡,执法文书没有全部入库。目前各监察分局已使用执法系统制作执法文书。一季度执法文书入库率87.6%。个别监察分局执法文书入库率只有54.3%。
三、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专项行动和专项监察。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五项专项监察是今年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要结合实际,与全年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牢固树立依法监察的理念,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执法计划,保证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体检成果”,找准工作重点,坚持关口前移,通过查问题、找隐患,倒查企业在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重大灾害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发现超能力生产、非正规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未经验收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等重大隐患,立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及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推进监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环节行为、内容、程序。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动执法工作程序严密、处理处罚得当。定期分析执法系统使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填报更新等情况纳入每次监察执法必查内容,督促协助煤矿企业定期更新管理平台数据。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文书评比检查,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认真做好“三报表两图纸”的分析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三报表两图纸审批报备制度》和《“三报表两图纸”审查分析办法》,对煤矿上报的“三报表”和“两图纸”进行认真分析、审查,对环比超过20%的各项指标,要逐项认真进行原因分析,找准、找全各项原因,确保分析审查结果准确无误。对发现的疑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采取“双随机”、“零点行动”等方式,对长期停产停建的“三类煤矿”进行监察,准确掌握其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