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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冀北地区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成员的通知

廊坊、张家口、承德市发展改革委,唐山、秦皇岛市工业信息化局,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了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继续扩大冀北地区市场电力交易规模,拟全年安排300亿千瓦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冀政字〔2016〕26号)和《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试行)》(冀发改电力〔2016〕1061号)要求,在目前已准入的电力用户基础上,我省将新增一批冀北地区电力用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用户申报条件

1.符合《河北省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试行)》(冀发改电力〔2016〕1061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2016年以来无拖欠电费(含高可靠性供电费、违约使用电费和基金附加等各类应收费用)行为及窃电、违约用电行为;

2.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推荐企业,可放宽到10kV及以上;

3.应是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

申报用户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已入市用户无需再次申报,如新增用电单元,按变更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内电力用户的申报工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4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用户信息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电力用户要严肃认真填报申报表、上报佐证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假申报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电力用户3年交易入市申报资格。

3.电力用户以工商注册的企业(公司)为单位进行入市申报,作为市场成员名称。企业所属用电单元的营销用户编号、两部制电价情况需与当地电网企业核实,将符合要求的用户编号纳入申报范围。

4.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冀北电力交易中心要配合做好电力用户准入电网侧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电压等级、两部制电价、拖欠电费、自备电厂合规性、窃电和违约用电等方面,并组织公示合规用户完成市场注册等相关入市手续。

5.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对所涉及的材料妥存备查。

上报我委的电力市场成员,我委将结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要求等,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电网公司对于电力用户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省电力办联系人:刘爱民、李键0311-88600396

秦皇岛市联系人:秦献国0335-3800055

张家口市联系人:韩大伟0313-2014938

唐山市联系人:刘春波0315-5906525

承德市联系人:沈杰0314-2051870

廊坊市联系人:辉金然0316-2316027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宁卜010-56583453

附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1984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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