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二是及时开展巡查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活动,突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是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和铁腕手段,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依法严厉惩处;
四是加大对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矿井的打击力度,凡发现“三超”矿井,一律责令停产,从重从严处罚;
五是对证件不全的矿井要坚决停产停工;
六是禁止进入技改程序的矿井从事超出技改设计内容的一切采掘活动;
七是要突出煤矿安全监察的工作重点,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八是加强对关闭矿井的安全监察力度,防治死灰复燃;
九是强化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坚决制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十是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加大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抓好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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