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未分类

国土部:严禁在禁止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10月1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部召开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与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了桩基用地之外,其他部分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项目退出时,用地方应当拆除地上物,将土地恢复原状。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被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18442.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0
广告位招租

站点公告

网站试运行,请大家关注本站公众号,多提宝贵意见!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