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豫督察期间,对河南商品煤煤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整改意见。为落实整改要求,强化散煤治理,有效改善大气质量,2016年10月8日,省政府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在全省组织开展燃煤散烧管控行动。记者7月6日了解到,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这一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
燃煤散烧,是指在电力、钢铁等工业生产用煤之外,居民生活、农业生产、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中小型锅炉等散煤使用形式的总称。
据统计,全省散煤使用量仅占总用煤量的5%,但对大气污染造成的影响却远大于工业用煤。专家表示,燃煤散烧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治理大气污染需要重点管控的突出问题。
省委、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从流通环节入手,利用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队伍优势、经验优势开展散煤治理工作。2016年10月,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在省工商局设立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散烧办”),牵头组织全省燃煤散烧管控行动。
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省散烧办研究制订了日常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督导工作方案、工作考核方案等,先后召开7次全省推进会、3次工作联席会推进工作。省发改委指导各地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省工信委指导各地开展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督促各地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和公布,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拆除改造。
2016年10月至12月,省散烧办先后组织18个督导组、29个暗访组,分5批深入全省各地,对地方政府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工作中,各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当面指出问题、当面监督整改,不留余地、不讲情面,让各级政府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
全省共排查出实有散煤经营主体5755户,为行动开始前原有统计户数的两倍多。全省共取缔违法散煤销售点3570个,登记在册的违法散煤销售点取缔率达100%。全省监测点周边500米完成散煤“替代”26140户,收缴、回购散煤共计1360.31吨。
2017年,省环境攻坚办印发《河南省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实施方案》,加大了全省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力度。截至5月底,全省共排查出燃煤散烧设备25725台,已取缔12694台;排查出散煤销售点1981户,已取缔无证经营55户;立案查处涉散煤违法案件58起,罚款15.35万元,罚没劣质散煤297.4吨。同时,全省还投入“电代煤”“气代煤”项目资金5.24亿元,完成“气代煤”改造3.09万户、“电代煤”改造12.71万户;建成或在建洁净型煤生产厂144个,配送网点457个。